嵩县人民检察院职工餐厅业务运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嵩县人民检察院职工餐厅业务运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景阁 (略) 受嵩 (略) 委托,就嵩 (略) 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嵩 (略) 职工餐厅业务运营项目
2、项目编号:JG-2024-010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自筹资金、*.00元/月;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主要为嵩 (略) 职工餐厅业务运营项目。
6、服务期: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谈判资格。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河南景阁 (略) 洛阳分公司(嵩县天池 (略) 交叉口向北100米);
3、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河南景阁 (略) 洛阳分公司开标室(嵩县天池 (略) 交叉口向北100米)。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 (略) 》、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执行,由中标单位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七、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嵩 (略)
地址:嵩县白云大道24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宋女士 037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河南景阁 (略)
地址: (略) 管城区东大街59号1号楼2单元19楼1902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齐先生 *
八、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4年05月08日
河南景阁 (略) 受嵩 (略) 委托,就嵩 (略) 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嵩 (略) 职工餐厅业务运营项目
2、项目编号:JG-2024-010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自筹资金、*.00元/月;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主要为嵩 (略) 职工餐厅业务运营项目。
6、服务期: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谈判资格。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河南景阁 (略) 洛阳分公司(嵩县天池 (略) 交叉口向北100米);
3、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河南景阁 (略) 洛阳分公司开标室(嵩县天池 (略) 交叉口向北100米)。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 (略) 》、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执行,由中标单位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七、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嵩 (略)
地址:嵩县白云大道24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宋女士 037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河南景阁 (略)
地址: (略) 管城区东大街59号1号楼2单元19楼1902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齐先生 *
八、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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