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艳洲枢纽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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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艳洲枢纽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20〕9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水运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湖南省及项目法人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水运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艳洲枢纽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艳洲枢纽消防工程。

2.2 建设地点: (略) 境内。

2.3 建设规模: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按1000吨级标准整治石门(兆恒工业园)至澧县(金鸡滩)航道51公里,航道尺度为2米×60米×480米;按2000吨级标准建设青山枢纽和艳洲枢纽船闸各一座,青山船闸尺度为200米×34米×4.5米,艳洲船闸尺度为280米×34米×4.5米,设计年通过能力分别为*吨和*吨;改建青山枢纽左汊泄水闸、还建艳洲电站(装机容量33MW)及改造泄水闸;拆除或改造碍航桥梁4座,加固桥梁5座;航道全线配备一类航标;建设航道站2处、锚地管理区1处及水运事务中心设施3处等配套工程。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艳洲枢纽船闸(含闸管区)、泄水闸、电站厂房全部消防系统设备的供货、安装以及现场试验、试运行、交接验收、培训、协助业主进行消防报建等工作,确保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竣工资料整理移交及培训等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即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艳洲枢纽消防工程(SLNZ-SG*标段)。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4个月,按平均每月30天进行计算);计划开始施工日期:2024年6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工期。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 (略) 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2022年)至少有一年盈利,并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4年4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通过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或备案时间为准)内至少具有2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消防工程业绩。业绩证明须同时附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合同协议书;②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或备案证明材料;③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5 人员要求:

3.5.1 人员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须配备持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

3.5.2 人员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近10年(2014年4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通过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或备案时间为准)内至少担任过1个*元及以上的消防工程业绩的项目经理职务。业绩证明须同时附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合同协议书;②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或备案证明材料;③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05月09日~2024年05月14日止(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在湖南省水运 (略) 石澧航道项目建设部驻地( (略) 澧县澧浦 (略) )206室持下述资料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2.3资质证书副本;

4.2.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5业绩证明资料;

4.2.6提交报名资料一份:将4.2.1、4.2.4原件和4.2.2、4.2.3、4.2.5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5.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佰**万*仟元整(小写:¥*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31日9时2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湖南省水运 (略) ( (略) 天心 (略) 196号)6楼609招投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湖南省 (略) 网站(http://**)及湖南省水运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9.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为湖南省水运 (略) 纪检部,电话:0731-*。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水运 (略)

地 址: (略) 天心 (略) 196号

执行机构:湖南省水运 (略) 石澧航道项目建设部

驻地地址: (略) 澧县澧浦 (略) 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

联 系 人:周先生、陈先生

电 话:0736-*

电子邮箱:*@*63.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20〕9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水运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湖南省及项目法人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水运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艳洲枢纽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艳洲枢纽消防工程。

2.2 建设地点: (略) 境内。

2.3 建设规模: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按1000吨级标准整治石门(兆恒工业园)至澧县(金鸡滩)航道51公里,航道尺度为2米×60米×480米;按2000吨级标准建设青山枢纽和艳洲枢纽船闸各一座,青山船闸尺度为200米×34米×4.5米,艳洲船闸尺度为280米×34米×4.5米,设计年通过能力分别为*吨和*吨;改建青山枢纽左汊泄水闸、还建艳洲电站(装机容量33MW)及改造泄水闸;拆除或改造碍航桥梁4座,加固桥梁5座;航道全线配备一类航标;建设航道站2处、锚地管理区1处及水运事务中心设施3处等配套工程。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艳洲枢纽船闸(含闸管区)、泄水闸、电站厂房全部消防系统设备的供货、安装以及现场试验、试运行、交接验收、培训、协助业主进行消防报建等工作,确保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竣工资料整理移交及培训等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即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艳洲枢纽消防工程(SLNZ-SG*标段)。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4个月,按平均每月30天进行计算);计划开始施工日期:2024年6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工期。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 (略) 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2022年)至少有一年盈利,并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4年4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通过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或备案时间为准)内至少具有2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消防工程业绩。业绩证明须同时附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合同协议书;②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或备案证明材料;③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5 人员要求:

3.5.1 人员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须配备持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

3.5.2 人员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近10年(2014年4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通过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或备案时间为准)内至少担任过1个*元及以上的消防工程业绩的项目经理职务。业绩证明须同时附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合同协议书;②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或备案证明材料;③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05月09日~2024年05月14日止(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在湖南省水运 (略) 石澧航道项目建设部驻地( (略) 澧县澧浦 (略) )206室持下述资料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2.3资质证书副本;

4.2.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5业绩证明资料;

4.2.6提交报名资料一份:将4.2.1、4.2.4原件和4.2.2、4.2.3、4.2.5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5.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佰**万*仟元整(小写:¥*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31日9时2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湖南省水运 (略) ( (略) 天心 (略) 196号)6楼609招投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湖南省 (略) 网站(http://**)及湖南省水运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9.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为湖南省水运 (略) 纪检部,电话:0731-*。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水运 (略)

地 址: (略) 天心 (略) 196号

执行机构:湖南省水运 (略) 石澧航道项目建设部

驻地地址: (略) 澧县澧浦 (略) 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

联 系 人:周先生、陈先生

电 话:0736-*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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