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关于比选2023年中长期贷款合作银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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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关于比选2023年中长期贷款合作银行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2023年中长期贷款合作银行比选项目

二、项目概述

(略) 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基础能力建设项目2023年度批准总投资3亿元、贷款总需求2.85亿元,用于人才培养基础实验室建设、条件保障服务、川渝万达开地区统筹发展研究等重大仪器设备更新置换等。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定资格要求:应为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21家银行在达州开设的分行或支行(比选文件附件1)。每家银行仅接受一个分行或支行参与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得转包、分包。

注:因各支行无公章,故参与本次比选的支行,应取得本支行上级分行的授权(比选文件附件3),须加盖公章的资料或封口处,由本支行上级分行代为加盖公章。

四、服务要求

1.贷款要求

(1)贷款期限:20年。

(2)贷款金额:在2.85亿元授信额度内,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年度确定需要贷款的金额、期限等,具体以协议为准。

(3)贷款银行不得要求学校以抵押、担保方式贷款。

(4)贷款投放:学校将根据资金实际使用需要,向银行提出发放贷款要求,银行应完全响应相关要求;并在收到贷款需求后,及时将所需贷款足额发放至指定账户,且提供借据及合同,确保贷款资金不截留。

(5)参与比选的银行在收到中选通知后,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具体以学校需求为准。

2.其他要求

(1)服务商应负责及时、安全、准确地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并提供实时查询服务和定期对账服务。

(2)若出现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学校。

五、比选应提交的资料(须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承诺函(比选文件附件2,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比选文件附件3,加盖公章)。

4.分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贷款利率报价表(比选文件附件4,加盖公章)。

6.支持学校发展资金投入承诺函(自拟,加盖公章。可根据相关政策,注明额外投入资金使用范围,但具体如何使用,由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

7.还款计划方案(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还款计划优劣作为比选标准的评分因素)。

8.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结果(以参与比选的支行或分行所在地的中 (略) 级及以上分行或其内设机构正式出具的2021-2023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融入地方经济评价名次(以市级及以上金融工作领导机构出具的最新年度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全面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为准,真实性由参与比选者自行负责)

六、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日10:00

2.比选地点: (略) 莲湖校区弘德楼四楼会议室(暂定)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参与比选者少于三家,亦可比选;如只有一家,则由双方根据本公告的相关条款,结合参与者的响应文件进行谈判。

2.参与比选者各项得分将会在结果公告中予以公示,如遇质疑,将向相关部门核实;经核实,确为虚假响应者,将取消本次比选参与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 (略) 的任何金融业务。如中选者不能按照比选文件或合同约定履约,则废除其中选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 (略) 的任何金融业务。本项目重新进行比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18-*

2023年中长期贷款合作银行比选文件.doc

一、项目名称

(略) 2023年中长期贷款合作银行比选项目

二、项目概述

(略) 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基础能力建设项目2023年度批准总投资3亿元、贷款总需求2.85亿元,用于人才培养基础实验室建设、条件保障服务、川渝万达开地区统筹发展研究等重大仪器设备更新置换等。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定资格要求:应为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21家银行在达州开设的分行或支行(比选文件附件1)。每家银行仅接受一个分行或支行参与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得转包、分包。

注:因各支行无公章,故参与本次比选的支行,应取得本支行上级分行的授权(比选文件附件3),须加盖公章的资料或封口处,由本支行上级分行代为加盖公章。

四、服务要求

1.贷款要求

(1)贷款期限:20年。

(2)贷款金额:在2.85亿元授信额度内,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年度确定需要贷款的金额、期限等,具体以协议为准。

(3)贷款银行不得要求学校以抵押、担保方式贷款。

(4)贷款投放:学校将根据资金实际使用需要,向银行提出发放贷款要求,银行应完全响应相关要求;并在收到贷款需求后,及时将所需贷款足额发放至指定账户,且提供借据及合同,确保贷款资金不截留。

(5)参与比选的银行在收到中选通知后,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具体以学校需求为准。

2.其他要求

(1)服务商应负责及时、安全、准确地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并提供实时查询服务和定期对账服务。

(2)若出现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学校。

五、比选应提交的资料(须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承诺函(比选文件附件2,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比选文件附件3,加盖公章)。

4.分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贷款利率报价表(比选文件附件4,加盖公章)。

6.支持学校发展资金投入承诺函(自拟,加盖公章。可根据相关政策,注明额外投入资金使用范围,但具体如何使用,由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

7.还款计划方案(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还款计划优劣作为比选标准的评分因素)。

8.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结果(以参与比选的支行或分行所在地的中 (略) 级及以上分行或其内设机构正式出具的2021-2023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融入地方经济评价名次(以市级及以上金融工作领导机构出具的最新年度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全面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为准,真实性由参与比选者自行负责)

六、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日10:00

2.比选地点: (略) 莲湖校区弘德楼四楼会议室(暂定)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参与比选者少于三家,亦可比选;如只有一家,则由双方根据本公告的相关条款,结合参与者的响应文件进行谈判。

2.参与比选者各项得分将会在结果公告中予以公示,如遇质疑,将向相关部门核实;经核实,确为虚假响应者,将取消本次比选参与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 (略) 的任何金融业务。如中选者不能按照比选文件或合同约定履约,则废除其中选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 (略) 的任何金融业务。本项目重新进行比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18-*

2023年中长期贷款合作银行比选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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