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阳光驿站未成年人心理关爱服务招标公告
妇联阳光驿站未成年人心理关爱服务招标公告
2023年为切实贯彻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和儿童健康重要论述,落实四川省 (略) 妇联的相关工作要求, (略) 妇联 (略) 妇联心理关爱服务项目, (略) 妇女儿童提供了线上线下暖心服务,受到了妇女儿童的认可。2024年,为覆盖更多妇女儿童, (略) 妇女儿童的心理关爱服务工作, (略) 妇 (略) 公 (略) 妇联阳光驿站未成年人心理关爱服务项目,对该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妇联阳光驿站未成年人心理关爱服务项目
二、项目时间
2024年5月-2024年12月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对有特殊需求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心理教育讲座和咨询;开设“知心姐姐”信箱;对留守儿童、单亲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定期上门走访慰问, (略) 家庭教育促进联盟讲师进行心理技能培训。
(二)项目要求
1.针对学校特殊需求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心理教育讲座30课时和团体咨询;
2.在30所学校投放“知心姐姐”信箱,畅通学生压力纾解渠道;
3.针对留守儿童、单亲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定期上门走访慰问(30人次);
4. (略) 家庭教育促进联盟讲师进行为期1天的心理技能培训。
四、项目经费
财政资金:人民币*元(含税)
五、项目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项目执行机构具有履约能力。
(四)通过年检的社会机构、团体、社会企业等。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七、本项目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
八、比选文件的领取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
(二)有意愿参与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5月8日至5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 (略) 妇女联合会(地址: (略) (略) 北段375号总工会大楼3楼302室)领取比选文件。
九、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30,地点: (略) (略) 北段375号总工会大楼3楼308会议室。
十、比选要求
(一)参与比选主体3家及3家以上。
(二)比选单位需要提交完善的项目比选材料(包含项目方案、项目进度安排等),并装订成册。
(三)同一法人及同一单位不同法人的单位不可多头参与比选。
(四)评审方认为参与比选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核的比选单位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履约的,不可参与比选。
十一、项目比选时间、比选地点及比选公示
2024年5月14日, (略) 妇联将在总工会大楼3楼308会议室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将在“ (略) 妇联”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十二、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 (略) 妇联”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8-*
2023年为切实贯彻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和儿童健康重要论述,落实四川省 (略) 妇联的相关工作要求, (略) 妇联 (略) 妇联心理关爱服务项目, (略) 妇女儿童提供了线上线下暖心服务,受到了妇女儿童的认可。2024年,为覆盖更多妇女儿童, (略) 妇女儿童的心理关爱服务工作, (略) 妇 (略) 公 (略) 妇联阳光驿站未成年人心理关爱服务项目,对该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妇联阳光驿站未成年人心理关爱服务项目
二、项目时间
2024年5月-2024年12月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对有特殊需求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心理教育讲座和咨询;开设“知心姐姐”信箱;对留守儿童、单亲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定期上门走访慰问, (略) 家庭教育促进联盟讲师进行心理技能培训。
(二)项目要求
1.针对学校特殊需求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心理教育讲座30课时和团体咨询;
2.在30所学校投放“知心姐姐”信箱,畅通学生压力纾解渠道;
3.针对留守儿童、单亲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定期上门走访慰问(30人次);
4. (略) 家庭教育促进联盟讲师进行为期1天的心理技能培训。
四、项目经费
财政资金:人民币*元(含税)
五、项目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项目执行机构具有履约能力。
(四)通过年检的社会机构、团体、社会企业等。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七、本项目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
八、比选文件的领取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
(二)有意愿参与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5月8日至5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 (略) 妇女联合会(地址: (略) (略) 北段375号总工会大楼3楼302室)领取比选文件。
九、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30,地点: (略) (略) 北段375号总工会大楼3楼308会议室。
十、比选要求
(一)参与比选主体3家及3家以上。
(二)比选单位需要提交完善的项目比选材料(包含项目方案、项目进度安排等),并装订成册。
(三)同一法人及同一单位不同法人的单位不可多头参与比选。
(四)评审方认为参与比选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核的比选单位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履约的,不可参与比选。
十一、项目比选时间、比选地点及比选公示
2024年5月14日, (略) 妇联将在总工会大楼3楼308会议室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将在“ (略) 妇联”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十二、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 (略) 妇联”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8-*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