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春河兴顺路-新红旗大街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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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春河兴顺路-新红旗大街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关于永春河(兴顺路-新红旗大街)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9 14:04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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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春河( (略) -新红旗大街)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发包建设单位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吉林省继伟 (略) ,施工日期为2022年5月13日-6月28日,于2022年7月15日完成竣工验收。

  2024年4月28日,施工总承包单位吉林省继伟 (略) 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经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审查,该项目无农民工欠薪问题,且用工管理资料完备,准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特此公告。(有效期30天)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9日

关于永春河(兴顺路-新红旗大街)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9 14:04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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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春河( (略) -新红旗大街)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发包建设单位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吉林省继伟 (略) ,施工日期为2022年5月13日-6月28日,于2022年7月15日完成竣工验收。

  2024年4月28日,施工总承包单位吉林省继伟 (略) 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经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审查,该项目无农民工欠薪问题,且用工管理资料完备,准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特此公告。(有效期30天)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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