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水域救援类装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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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水域救援类装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水域救援类装备招标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晋 (略) 撰写人: 王红艳
( (略)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水域救援类装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水域救援类装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2155
项目名称: (略)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水域救援类装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305,000.00
最高限价(元):5,305,000
采购需求:

水域救援类装备330套(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与调试工作(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08时00分至**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 (略) 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松山新区黄海大街46号(锦州大学科技园)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晋 (略)
地 址: (略) 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联系方式: 0416-*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略) 嘉兴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晋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女士
电 话: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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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锦州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水域救援类装备招标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晋 (略) 撰写人: 王红艳
( (略)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水域救援类装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水域救援类装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2155
项目名称: (略)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水域救援类装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305,000.00
最高限价(元):5,305,000
采购需求:

水域救援类装备330套(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与调试工作(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08时00分至**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 (略) 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松山新区黄海大街46号(锦州大学科技园)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晋 (略)
地 址: (略) 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联系方式: 0416-*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略) 嘉兴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晋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女士
电 话: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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