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东方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询价公告
关于2023年东方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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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2023年东方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询价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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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 (略)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
工作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询价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拟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20 (略)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进行招标,报价相关要求如下: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18时前,被询价的单位就承担20 (略)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招标工作向我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注:只接受现场报价,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承担单位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本次招标代理费用上限价为6000元。各单位报价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有效报价,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二、报价书应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海南省 (略) 备案证明以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书密封盖章,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
三、资格要求:①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在海南省 (略) 备案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承担20 (略)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招标工作。
五、招标代理费支付方式:由中标人支付。
六、我局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评定,符合资格要求下以最接近平均报价者为中选单位。最终结果将 (略) (略) 站。(如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报价文件达不到三家,我局将重新进行询价)。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40号,邮政编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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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 (略)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
工作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询价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拟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20 (略)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进行招标,报价相关要求如下: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18时前,被询价的单位就承担20 (略)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招标工作向我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注:只接受现场报价,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承担单位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本次招标代理费用上限价为6000元。各单位报价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有效报价,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二、报价书应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海南省 (略) 备案证明以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书密封盖章,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
三、资格要求:①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在海南省 (略) 备案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承担20 (略)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招标工作。
五、招标代理费支付方式:由中标人支付。
六、我局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评定,符合资格要求下以最接近平均报价者为中选单位。最终结果将 (略) (略) 站。(如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报价文件达不到三家,我局将重新进行询价)。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40号,邮政编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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