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中医阁设备配置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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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中医阁设备配置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沧县中医阁设备配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在河北省公共 (略) 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 (略) “填写投标信息”后,在“下载文件”中下载正式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05-1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4
项目名称:沧县中医阁设备配置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医疗器械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到期换证的,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受理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5-10至2024-05-13, 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在河北省公共 (略) 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 (略) “填写投标信息”后,在“下载文件”中下载正式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1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 2.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4.本项目 (略) 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一经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 (略) 系统下载电子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沧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地址: (略) 新华 (略) 53号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 (略)
地址: (略) 运河区华元大厦1307室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雪
电话:0317-*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沧县中医阁设备配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在河北省公共 (略) 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 (略) “填写投标信息”后,在“下载文件”中下载正式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05-1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4
项目名称:沧县中医阁设备配置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医疗器械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到期换证的,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受理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5-10至2024-05-13, 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在河北省公共 (略) 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 (略) “填写投标信息”后,在“下载文件”中下载正式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1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 2.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4.本项目 (略) 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一经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 (略) 系统下载电子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沧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地址: (略) 新华 (略) 53号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 (略)
地址: (略) 运河区华元大厦1307室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雪
电话:0317-*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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