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和县总工会党组关于十五届兴和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招标公告
?中共兴和县总工会党组关于十五届兴和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招标公告
全文共计5302字,预计阅读时间 18 分钟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7日至10月3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总工会开展了常规巡察。12月2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有差距
1.学台自学政治理论知识,并利用“双人赛”模块进行趣味比赛,营造比学赶帮的学台企业美团外 (略) 均未建立工会组织,兴和县 (略) 、内蒙古 (略) 、兴和县泰阳 (略) 等5家国有企业中仅1家建立了工会组织, (略) 均未建立工会组织,不能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对全县范围内对未建会国有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 (略) (略) 由于人数没有达到建会标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的条件要求。 (略) 已建会, (略) 企业美团外卖开展对接工作,预计4月底完成建会工作;二是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把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作为常态化工作,持续宣传推动新经济组织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建会入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常态化开展宣传工作有差距。
(3)县总工会推广“北疆工惠”APP注册使用工作滞后,截止到巡察结束,全县*名工会会员实名制注册率仅为8%,离上级30%的比例要求差距较大。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召集各基层工会负责人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议,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成立专项工作推进组。由分管副主席冯寒带队,组建专项工作小分队,点对点深入基层工会,手把手指导“北疆工惠”APP下载流程并讲解使用方法;三是加大宣传知晓度。通过利用工会微信公众号宣传等手段推广APP,截止目前北疆工惠”APP下载率达到60.7%。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普法宣传工作缺乏创新性。总工会维权服务中心宣传方式老旧,职工维权普法宣传主要以宣讲、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等传统方式为主,创新性不足,宣传形式单一,缺乏互动性,职工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依靠传统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二是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在线下,“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联合县妇联和律师事务所在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普法座谈会,扩大受众范围、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增强活动的趣味性和参与度,引导职工群众学法、用法,最终达到普法的效果。在线上,通过“北疆工会”APP,利用APP开展了普惠服务、职工维权、心理咨询、互助保障、便民服务等。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指导基层工会工作有欠缺。
(5)县总工会党组对基层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关注度不够,基层工会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不明显,缺乏实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成果。部分基层工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长期不换届, (略) 工会主席于2023年4月离职,一名工会委员于2022年8月离职,一直未增补委员,工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兴和一中基层工会成立以来一直未换届,没有成立女职工委员会;兴昌社区基层工会上墙图版中组织机构名称错误,写为“兴昌社区工会联合会组织机构”;兴旺角工业园区职工书屋《内蒙古工运》杂志未及时更新还停留在2019年,《工会会员手册》一直沿用2008年版本,县总工会未及时跟进指导;县总工会对基层工会主席任职情况掌握不够,未及时更新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主席花名表,表中仍出现已离任的工会主席。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等相关规定,指导督促相关基层工会组织进行换届、增补委员等工作;二是强化开展摸底排查频次,对于上墙图版中组织机构名称错误、《内蒙古工运》杂志未及时更新、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主席花名表未及时更新等问题已做纠正。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集体协商指导员队*建设落后。
(6)县总工会在落实《关于开展“同商共议,和谐共赢”专项行动的通知》(乌总工发[2022]19号)文件要求不到位,现有的5名集体协商指导员能力偏低,专业服务能力不足, (略) 企业建立健全维权服务协商机制,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在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查意见后,及时组织开展了一次集体协商指导员素能提升培训,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工会集体协商工作,从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二是强化实操能力。组 (略) 企业集体协商相关内容模拟训练,并设置实操能力展示、指导员互相点评、座谈交流等环节,通过现场模拟的方式发现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更好的提升了指导员业务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职工意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6.帮扶救助困难职工覆盖面窄。
(7)帮扶困难救助职工主要以机关单位和企业职工为主,灵活救业困难职工救助覆盖面小,帮扶困难职工措施少,帮扶救助基本以发放救助金的形式为主,对困难职工回访服务次数少,每年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后只进行一次电话回访和随机抽取5户回访,后续回访服务频次以及后续跟踪力度较弱。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常态化全县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经与上级工会对接沟通,灵活就业群体不符合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政策要求,暂时无法进行建档救助;按照全总关于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最新要求,现已申报9个项目,覆盖职工245人,项目制的实施有效的解决了帮扶工作覆盖面窄的问题,为切实解决困难职工急难愁盘问题拓宽渠道。二是开展帮扶救助回头看。制定解困脱困职工家庭预防返困监测预警台账制度,每半年对监测户进行一次入户走访,出现返困情况,及时纳入帮扶救助体系,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7.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滞后。
(8)每年参保职工多数集中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占比小。全县非公企业基层工会为55 家,现在仅仅只有1家企业参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精准掌握实情。深入基层摸排核实54家非公企业,管理人员参加了职工医保,一线职工参加的是居民医保;按照自 (略) 医疗互助医疗保障项目实施细则的规定:“凡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同一单位参加项目的职工原则上不少于其全部职工的75%(含)”;依据相关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的职工,不能享受职工互助医疗保障政策;鉴于此种情况下一步积极与自治区互助保障协会争取政策支持,认真履行维护服务基本职责,不断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二是改进工作方式。通过与职工算经济账和身体账的方式,说服和引导职工参加医疗互助保障的重要性,努力让更多企业职工受惠。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
8.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9)报销单据无明细。2020年7月23日支出的装修费无具体事由、明细、合同和会议纪要;票据报销不规范。2021年11月15日支机关办公电脑维修、打印机耗材及印刷费,2021年3月机关办公购买办公桌椅等,2022年12月8日支疫情防控包联制作小区围挡费,上述费用报销经办人未签字,其中7820元财务人员未签字。
整改进展情况:重审和严格规范财务制度,提醒和督促财务工作人员严格票据初审关,对票据不全、经办人员未签名的,一律不予办理支付手续。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9.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10)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县总工会职工刘某某因犯诈骗罪于2023年6月2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党组没有召开会议剖析问题根源,也未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进行通报。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教育引导工作。2024年1月31日组织召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大会,对我会职工刘某某犯罪行为进行警示通报,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为典型案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强化谈心谈话和思想交流。近期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开展思想交流,帮助和引导干部职工净化“生活圈”和“朋友圈”,做好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1)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有差距。2019年以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未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巡察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开展了廉政谈话。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督促班子成员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做分管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0.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够。
(12)按照县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工作意见》的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未对县总工会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三重一大”等开展常态化监督,日常监督缺位;派驻纪检监察组未根据兴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对总工会党支部开展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列席指导。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与派驻纪检组常态化进行沟通对接联系,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二是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1.“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有差距。
(13)落实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标准要求上有差距,管理干部存在宽松软,结合岗位职责发挥党员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突出;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讨论少,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力度,党组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统筹安排部署,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结合春节走访慰问困难职工,主动联系职工群众,带头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执行末位表态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有差距
12.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14)党组班子配备不齐全。一名党组成员于2022年12月退休后,总工会党组成员目前只有两名,缺配一名,且党组成员分工不明确;党组中心组没有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意识形态和民族工作内容。2021、2022年县总工会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报销的相关费用支出党组会均没有讨论研究,无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部门已配齐班子成员,重新调整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二是按季度召开专题会,对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有序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3.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5)主题党日开展不规范。2020年3-6月份的主题党日主题不明确,其中5月份主题党日参会人数8人,实际签到只有5人;县总工会主题党日全部以简报形式记录,无会议记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未向基层工会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没有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开展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个别成员内容存在抄袭现象,支部书记对班子对照检查内容不审核,材料中同时出现党组班子和支部班子,混为一谈。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规范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每次主题党日的主题,并做好会前准备、会中记录、会后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二是按时组织召开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和思想交流,会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做好整改和相关资料整理报送归档工作;会议材料由党组书记进行了审核把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4-*,*@*63.com。
兴和县总工会党组
2024年4月25日
全文共计5302字,预计阅读时间 18 分钟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7日至10月3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总工会开展了常规巡察。12月2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有差距
1.学台自学政治理论知识,并利用“双人赛”模块进行趣味比赛,营造比学赶帮的学台企业美团外 (略) 均未建立工会组织,兴和县 (略) 、内蒙古 (略) 、兴和县泰阳 (略) 等5家国有企业中仅1家建立了工会组织, (略) 均未建立工会组织,不能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对全县范围内对未建会国有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 (略) (略) 由于人数没有达到建会标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的条件要求。 (略) 已建会, (略) 企业美团外卖开展对接工作,预计4月底完成建会工作;二是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把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作为常态化工作,持续宣传推动新经济组织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建会入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常态化开展宣传工作有差距。
(3)县总工会推广“北疆工惠”APP注册使用工作滞后,截止到巡察结束,全县*名工会会员实名制注册率仅为8%,离上级30%的比例要求差距较大。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召集各基层工会负责人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议,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成立专项工作推进组。由分管副主席冯寒带队,组建专项工作小分队,点对点深入基层工会,手把手指导“北疆工惠”APP下载流程并讲解使用方法;三是加大宣传知晓度。通过利用工会微信公众号宣传等手段推广APP,截止目前北疆工惠”APP下载率达到60.7%。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普法宣传工作缺乏创新性。总工会维权服务中心宣传方式老旧,职工维权普法宣传主要以宣讲、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等传统方式为主,创新性不足,宣传形式单一,缺乏互动性,职工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依靠传统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二是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在线下,“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联合县妇联和律师事务所在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普法座谈会,扩大受众范围、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增强活动的趣味性和参与度,引导职工群众学法、用法,最终达到普法的效果。在线上,通过“北疆工会”APP,利用APP开展了普惠服务、职工维权、心理咨询、互助保障、便民服务等。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指导基层工会工作有欠缺。
(5)县总工会党组对基层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关注度不够,基层工会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不明显,缺乏实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成果。部分基层工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长期不换届, (略) 工会主席于2023年4月离职,一名工会委员于2022年8月离职,一直未增补委员,工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兴和一中基层工会成立以来一直未换届,没有成立女职工委员会;兴昌社区基层工会上墙图版中组织机构名称错误,写为“兴昌社区工会联合会组织机构”;兴旺角工业园区职工书屋《内蒙古工运》杂志未及时更新还停留在2019年,《工会会员手册》一直沿用2008年版本,县总工会未及时跟进指导;县总工会对基层工会主席任职情况掌握不够,未及时更新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主席花名表,表中仍出现已离任的工会主席。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等相关规定,指导督促相关基层工会组织进行换届、增补委员等工作;二是强化开展摸底排查频次,对于上墙图版中组织机构名称错误、《内蒙古工运》杂志未及时更新、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主席花名表未及时更新等问题已做纠正。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集体协商指导员队*建设落后。
(6)县总工会在落实《关于开展“同商共议,和谐共赢”专项行动的通知》(乌总工发[2022]19号)文件要求不到位,现有的5名集体协商指导员能力偏低,专业服务能力不足, (略) 企业建立健全维权服务协商机制,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在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查意见后,及时组织开展了一次集体协商指导员素能提升培训,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工会集体协商工作,从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二是强化实操能力。组 (略) 企业集体协商相关内容模拟训练,并设置实操能力展示、指导员互相点评、座谈交流等环节,通过现场模拟的方式发现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更好的提升了指导员业务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职工意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6.帮扶救助困难职工覆盖面窄。
(7)帮扶困难救助职工主要以机关单位和企业职工为主,灵活救业困难职工救助覆盖面小,帮扶困难职工措施少,帮扶救助基本以发放救助金的形式为主,对困难职工回访服务次数少,每年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后只进行一次电话回访和随机抽取5户回访,后续回访服务频次以及后续跟踪力度较弱。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常态化全县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经与上级工会对接沟通,灵活就业群体不符合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政策要求,暂时无法进行建档救助;按照全总关于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最新要求,现已申报9个项目,覆盖职工245人,项目制的实施有效的解决了帮扶工作覆盖面窄的问题,为切实解决困难职工急难愁盘问题拓宽渠道。二是开展帮扶救助回头看。制定解困脱困职工家庭预防返困监测预警台账制度,每半年对监测户进行一次入户走访,出现返困情况,及时纳入帮扶救助体系,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7.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滞后。
(8)每年参保职工多数集中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占比小。全县非公企业基层工会为55 家,现在仅仅只有1家企业参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精准掌握实情。深入基层摸排核实54家非公企业,管理人员参加了职工医保,一线职工参加的是居民医保;按照自 (略) 医疗互助医疗保障项目实施细则的规定:“凡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同一单位参加项目的职工原则上不少于其全部职工的75%(含)”;依据相关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的职工,不能享受职工互助医疗保障政策;鉴于此种情况下一步积极与自治区互助保障协会争取政策支持,认真履行维护服务基本职责,不断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二是改进工作方式。通过与职工算经济账和身体账的方式,说服和引导职工参加医疗互助保障的重要性,努力让更多企业职工受惠。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
8.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9)报销单据无明细。2020年7月23日支出的装修费无具体事由、明细、合同和会议纪要;票据报销不规范。2021年11月15日支机关办公电脑维修、打印机耗材及印刷费,2021年3月机关办公购买办公桌椅等,2022年12月8日支疫情防控包联制作小区围挡费,上述费用报销经办人未签字,其中7820元财务人员未签字。
整改进展情况:重审和严格规范财务制度,提醒和督促财务工作人员严格票据初审关,对票据不全、经办人员未签名的,一律不予办理支付手续。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9.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10)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县总工会职工刘某某因犯诈骗罪于2023年6月2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党组没有召开会议剖析问题根源,也未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进行通报。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教育引导工作。2024年1月31日组织召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大会,对我会职工刘某某犯罪行为进行警示通报,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为典型案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强化谈心谈话和思想交流。近期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开展思想交流,帮助和引导干部职工净化“生活圈”和“朋友圈”,做好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1)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有差距。2019年以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未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巡察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开展了廉政谈话。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督促班子成员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做分管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0.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够。
(12)按照县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工作意见》的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未对县总工会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三重一大”等开展常态化监督,日常监督缺位;派驻纪检监察组未根据兴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对总工会党支部开展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列席指导。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与派驻纪检组常态化进行沟通对接联系,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二是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1.“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有差距。
(13)落实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标准要求上有差距,管理干部存在宽松软,结合岗位职责发挥党员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突出;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讨论少,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力度,党组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统筹安排部署,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结合春节走访慰问困难职工,主动联系职工群众,带头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执行末位表态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有差距
12.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14)党组班子配备不齐全。一名党组成员于2022年12月退休后,总工会党组成员目前只有两名,缺配一名,且党组成员分工不明确;党组中心组没有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意识形态和民族工作内容。2021、2022年县总工会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报销的相关费用支出党组会均没有讨论研究,无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部门已配齐班子成员,重新调整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二是按季度召开专题会,对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有序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3.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5)主题党日开展不规范。2020年3-6月份的主题党日主题不明确,其中5月份主题党日参会人数8人,实际签到只有5人;县总工会主题党日全部以简报形式记录,无会议记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未向基层工会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没有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开展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个别成员内容存在抄袭现象,支部书记对班子对照检查内容不审核,材料中同时出现党组班子和支部班子,混为一谈。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规范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每次主题党日的主题,并做好会前准备、会中记录、会后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二是按时组织召开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和思想交流,会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做好整改和相关资料整理报送归档工作;会议材料由党组书记进行了审核把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4-*,*@*63.com。
兴和县总工会党组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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