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肇庆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承检机构的招标公告
关于遴选2024年肇庆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承检机构的招标公告
为切 (略)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略) 场监督管理局现公开遴选1家食品检验机 (略)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一、项目名称遴选20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承检机构
二、项目内容公开遴选1家食品检验机构, (略)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85批次,包括普通食品200批次(含应急抽检20批次)和食品相关产品85批次, (略) 内 (略) 场、 (略) 场、超市和餐饮单位开展抽检工作, (略) 各县(市、区)、 (略) 场监管部门的抽检数据进行抽查,协助我局制定食品相关产品抽查细则,提供数据分析服务和在完成抽检工作后撰写分析报告。具体抽检任务要求见附件1。
经遴选选定的承检机构须在**日前完成普通食品任务90批次,在**日前完成全部抽检工作(应急抽检任务除外),在**日前完成分析报告。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00元(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要求 (一)组织机构要求1. 应为依法设立(注册)的检验检测机构;
2. 具有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能承担本项目内容所有检验项目的检验,并出具CMA检验报告;
3. 申报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申报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具备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http://**-cqs.cn/)检测机构帐号;
5. 具备“ (略) 网上 (略) ”(http://**-zjcs-pub/)检验检测服务资质。
(二)抽样队*能力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有具一定规模的专业抽样人员队*,能满足抽样时限需求。抽样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产品抽样能力及上岗资格。
五、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根据《20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承检机构遴选综合评分细则》(附件2)指标说明及项目顺序提供,需要打印的资料以A4纸规格打印,连同复印件一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汇编成册。申报机构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材料作假,一经发现,我局将取消其遴选资格。申报材料一式*份,采取密封方式递交,封面注明“20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承检机构遴选申报材料”,封面封口处加盖公章。
六、申报材料递交申报机构请于**日17:00前,向我局一次性递交申报材料,逾期递交的申报材料恕不接受。通过邮寄递交的,以我局签收时间为准。
七、遴选评审我局采购评审小组组织遴选评审工作。按照遴选的要求,对参与遴选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开封,并开展综合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选取1家检验检测机构作为本任务的承检机构。评审结束后,遴选结果经报审后将在我局网站公示,未被选定的不再另行通知。具体评审项目及要求见《20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承检机构遴选综合评分细则》(附件2)。
八、合同签订及履行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与选定的承检机构双方协商签订合同,按合同条款履约并支付费用。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执法监督一科)
电话:0758-*
地址: (略) 端州区二塔路68号
附件:1. 20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表
2. 20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承检机构遴选综合评分细则
(略) 场监督管理局
**日
附件:
2.附件2 20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承检机构遴选综合评分细则.docx
为切 (略)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略) 场监督管理局现公开遴选1家食品检验机 (略)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一、项目名称遴选20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承检机构
二、项目内容公开遴选1家食品检验机构, (略)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85批次,包括普通食品200批次(含应急抽检20批次)和食品相关产品85批次, (略) 内 (略) 场、 (略) 场、超市和餐饮单位开展抽检工作, (略) 各县(市、区)、 (略) 场监管部门的抽检数据进行抽查,协助我局制定食品相关产品抽查细则,提供数据分析服务和在完成抽检工作后撰写分析报告。具体抽检任务要求见附件1。
经遴选选定的承检机构须在**日前完成普通食品任务90批次,在**日前完成全部抽检工作(应急抽检任务除外),在**日前完成分析报告。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00元(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要求 (一)组织机构要求1. 应为依法设立(注册)的检验检测机构;
2. 具有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能承担本项目内容所有检验项目的检验,并出具CMA检验报告;
3. 申报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申报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具备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http://**-cqs.cn/)检测机构帐号;
5. 具备“ (略) 网上 (略) ”(http://**-zjcs-pub/)检验检测服务资质。
(二)抽样队*能力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有具一定规模的专业抽样人员队*,能满足抽样时限需求。抽样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产品抽样能力及上岗资格。
五、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根据《20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承检机构遴选综合评分细则》(附件2)指标说明及项目顺序提供,需要打印的资料以A4纸规格打印,连同复印件一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汇编成册。申报机构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材料作假,一经发现,我局将取消其遴选资格。申报材料一式*份,采取密封方式递交,封面注明“20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承检机构遴选申报材料”,封面封口处加盖公章。
六、申报材料递交申报机构请于**日17:00前,向我局一次性递交申报材料,逾期递交的申报材料恕不接受。通过邮寄递交的,以我局签收时间为准。
七、遴选评审我局采购评审小组组织遴选评审工作。按照遴选的要求,对参与遴选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开封,并开展综合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选取1家检验检测机构作为本任务的承检机构。评审结束后,遴选结果经报审后将在我局网站公示,未被选定的不再另行通知。具体评审项目及要求见《20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承检机构遴选综合评分细则》(附件2)。
八、合同签订及履行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与选定的承检机构双方协商签订合同,按合同条款履约并支付费用。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执法监督一科)
电话:0758-*
地址: (略) 端州区二塔路68号
附件:1. 20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表
2. 20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承检机构遴选综合评分细则
(略) 场监督管理局
**日
附件:
2.附件2 20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承检机构遴选综合评分细则.docx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