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遴选增补2024年马兰花创业培训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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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遴选增补2024年马兰花创业培训机构的通知

各区人社局、各相关培训机构:

  为深入推进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施,推动2024年度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开展,按《 (略) 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印发< (略) 马兰花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就服〔2022〕40号)、《 (略) 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20 (略) 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闽就服〔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20 (略) 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计划进一步扩大马兰花创业培训资源供给,遴选增补马兰花创业培训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任务导向,鼓励各区充分满足创业者培训需求,不受任务数限制开展培训。按照马兰花创业培训机构数与创业培训计划数的比例不高于1:90原则,择优遴选,增补4至6家马兰花创业培训 (略) 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

  二、组织实施

  (一)遴选对象

  遴选 (略) 、区两级人社部门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基本办学许可;

  2.具备培训服务所需的内部管理体系;

  3.具有培训服务所需的技术保障;

  4.配备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和管理人员;

  5.至少有2名以上获得人社部门颁发的马兰花创业培训师资资格证书的专(兼)职教师,至少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

  已列入 (略) 就业局备案的创业培训机构不再参与遴选。

  (二)遴选程序

  1.材料收集。于5月17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创业培训机构调查表(附件1);(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单位登记证书;(3)机构资质证明材料;(4)创业培训师资花名册及其资格证明文件;(5)各项管理规章制度;(6)其他证明材料。

  2.审核评分。市人社部门组织各区人社部门对参加遴选的各培训机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总分值从高到低排序。

  3.结果公示。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增补创业培训 (略) 就业局备案。

  (三)评分基准

  创业培训机构选择评分基准(附件2)。

  三、组织保障

  择优遴选坚持公开规范、质效优先原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略) 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承办,各区人社部门协办。

  联系人:陈晓翀

  联系电话:0592-*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创业培训机构调查表

  2.创业培训机构选择评分基准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各区人社局、各相关培训机构:

  为深入推进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施,推动2024年度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开展,按《 (略) 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印发< (略) 马兰花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就服〔2022〕40号)、《 (略) 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20 (略) 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闽就服〔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20 (略) 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计划进一步扩大马兰花创业培训资源供给,遴选增补马兰花创业培训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任务导向,鼓励各区充分满足创业者培训需求,不受任务数限制开展培训。按照马兰花创业培训机构数与创业培训计划数的比例不高于1:90原则,择优遴选,增补4至6家马兰花创业培训 (略) 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

  二、组织实施

  (一)遴选对象

  遴选 (略) 、区两级人社部门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基本办学许可;

  2.具备培训服务所需的内部管理体系;

  3.具有培训服务所需的技术保障;

  4.配备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和管理人员;

  5.至少有2名以上获得人社部门颁发的马兰花创业培训师资资格证书的专(兼)职教师,至少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

  已列入 (略) 就业局备案的创业培训机构不再参与遴选。

  (二)遴选程序

  1.材料收集。于5月17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创业培训机构调查表(附件1);(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单位登记证书;(3)机构资质证明材料;(4)创业培训师资花名册及其资格证明文件;(5)各项管理规章制度;(6)其他证明材料。

  2.审核评分。市人社部门组织各区人社部门对参加遴选的各培训机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总分值从高到低排序。

  3.结果公示。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增补创业培训 (略) 就业局备案。

  (三)评分基准

  创业培训机构选择评分基准(附件2)。

  三、组织保障

  择优遴选坚持公开规范、质效优先原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略) 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承办,各区人社部门协办。

  联系人:陈晓翀

  联系电话:0592-*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创业培训机构调查表

  2.创业培训机构选择评分基准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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