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灵溪镇状元内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意见征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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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灵溪镇状元内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意见征询公告

关于苍南县灵溪镇状元内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意见征询公告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浙江之信 (略) 受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就苍南县灵溪镇状元内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进行招标,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日16:00:00,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2、意见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邮寄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之信 (略)

4、联系人:陈先生

5、联系电话:*

6、联系邮箱:*@*q.com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日16:00:00前派工作人员送达或邮寄至浙江之信 (略) ( (略) 苍南县灵溪镇仕华家园3幢一单301-302室),同时还需将原件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之信 (略)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007

地址: (略) 苍南县灵溪镇仕华家园3幢一单元301-302室


附件信息:

关于苍南县灵溪镇状元内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意见征询公告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浙江之信 (略) 受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就苍南县灵溪镇状元内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进行招标,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日16:00:00,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2、意见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邮寄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之信 (略)

4、联系人:陈先生

5、联系电话:*

6、联系邮箱:*@*q.com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日16:00:00前派工作人员送达或邮寄至浙江之信 (略) ( (略) 苍南县灵溪镇仕华家园3幢一单301-302室),同时还需将原件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之信 (略)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007

地址: (略) 苍南县灵溪镇仕华家园3幢一单元301-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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