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黄河小浪底库区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管建设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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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黄河小浪底库区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管建设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垣曲县农业农村局因工作需要,拟对垣曲县黄河小浪底库区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管)建设项目进行采购。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垣曲县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预算:521.3224万元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示期:**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履约验收时间及方法、标准;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垣曲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垣曲县人民路1-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 (略)

地 址: (略) 红旗东街盐湖城小区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9-*

邮 编:*

电子邮件:*@*63.com

附件: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意见汇总表

需求论证意见汇总表

项目名称

垣曲县黄河小浪底库区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管)建设项目

采购人

垣曲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项目内容

共铺设管网45759m,检查井80座、直通井3484座。

预算金额

521.3224万元

项目组织单位

中鼎 (略)

论证依据

(略) 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专家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职称或

资格

专业

雷新民

(略)

*

*210

中级

造价

张革丽

运城水文局

*

*528

高会

经济

梁康虎

(略) 地质勘查局测绘队

*

*031

高工

造价

专家论证意见

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垣曲县行政审批局批复,批复文号是:垣审管函[2022]49号,该项目的实施可以使污水中的有害物质被去除或降低,以达到排放标准,最终实现对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具有深远的社会效益。经论证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及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项目落实了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项目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满足项目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以及数量实施时间和地点要求;项目的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均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论证项目是可行的。


专家签字:雷新民 、张革丽、梁康虎 **日


附件信息: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垣曲县农业农村局因工作需要,拟对垣曲县黄河小浪底库区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管)建设项目进行采购。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垣曲县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预算:521.3224万元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示期:**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履约验收时间及方法、标准;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垣曲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垣曲县人民路1-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 (略)

地 址: (略) 红旗东街盐湖城小区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9-*

邮 编:*

电子邮件:*@*63.com

附件: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意见汇总表

需求论证意见汇总表

项目名称

垣曲县黄河小浪底库区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管)建设项目

采购人

垣曲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项目内容

共铺设管网45759m,检查井80座、直通井3484座。

预算金额

521.3224万元

项目组织单位

中鼎 (略)

论证依据

(略) 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专家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职称或

资格

专业

雷新民

(略)

*

*210

中级

造价

张革丽

运城水文局

*

*528

高会

经济

梁康虎

(略) 地质勘查局测绘队

*

*031

高工

造价

专家论证意见

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垣曲县行政审批局批复,批复文号是:垣审管函[2022]49号,该项目的实施可以使污水中的有害物质被去除或降低,以达到排放标准,最终实现对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具有深远的社会效益。经论证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及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项目落实了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项目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满足项目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以及数量实施时间和地点要求;项目的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均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论证项目是可行的。


专家签字:雷新民 、张革丽、梁康虎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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