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本级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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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本级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意见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贵州新 (略)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2、地址: (略) 观山湖区金阳街道办事处金阳大道与梨园路交界处麒龙贵州塔 (原西能浙商大厦) (1)北单元31层1号

二、基本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黔财采〔2023〕7号)有关规定和要求,财政金融工作局于2024 (略) 依法开展了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未按规定期限发布合同公告情形。

三、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四、处理结果

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并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单位。

五、处理日期: **日

六、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工作局

2、联系人:蒲颖

3、联系电话:*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贵州新 (略)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2、地址: (略) 观山湖区金阳街道办事处金阳大道与梨园路交界处麒龙贵州塔 (原西能浙商大厦) (1)北单元31层1号

二、基本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黔财采〔2023〕7号)有关规定和要求,财政金融工作局于2024 (略) 依法开展了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未按规定期限发布合同公告情形。

三、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四、处理结果

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并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单位。

五、处理日期: **日

六、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工作局

2、联系人:蒲颖

3、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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