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120应急救治指挥中心方案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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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120应急救治指挥中心方案征集公告

(略) 紧急医疗救援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现向全社 (略) 120指挥中心建设方案。我们期待通过此次征集,吸引更多有创新、有实力的单位或个人参与, (略) 紧急医疗救援事业的发展。

一、征集目的与意义

本次征 (略) 120指挥中心建设提供科学、合理、可行的方案,通过优化指挥流程、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资源整合等措施,进 (略) 紧急医疗救援服务的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建设内容与标准

征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受理调度子系统、数据管理子系统、急救资源监控、呼救记录管理、调度操作优化、通讯与协作功能、专家知识库支持、实时任务状态显示、统计分析与报表、数据库维护更新等。方案应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和要求,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三、系统覆盖范围

方案应明确系统的覆盖范围, (略) 内各区域以及可能涉及的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要确保系统的全面性和协同性,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四、建设模式与要求

方案应提出明确的建设模式,包括自主建设、合作建设等方式,并说明各自的优劣势。同时,方案应满足安全性、稳定性、可扩展性等要求,确保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相关领域的资质和实力,具有相关项目经验或成功案例者优先考虑。同时,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道德品质。

六、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单位名称、资质证明、项目团队介绍等;

2. 方案详细描述,包括系统架构、功能模块、操作流程等;

3. 相关技术文档和图表,包括系统流程图、数据流程图等;

4. 成功案例或项目经验介绍,包括项目规模、实施效果等;

5. 其他相关证明或材料。

七、方案报送时间与方式

报送时间:**日-**日

报送地点: (略) (略) 信息科

联系人:龚建平

联系电话:*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场调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执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 (略) 场调研要求提供的上述资料仅供参考之用,非资格预审;

3.无论调研单位是否参考所调研的方案,投递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合法、合规及客观真实性负责,资料虚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资料提供者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同时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对所有自愿递交调研资料的投递人,调研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所提供资料不予退回;

4.调研单位有权针对调研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投递人提供的技术负责人进行询问,投递人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调研单位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拒绝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5.资料为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密封 (略) (略) 设备科,逾期送达的资料文件不予接收。

十、凡对本次方案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略) (略) 信息科

地址: (略) 水景园路11号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894-*


(略) 紧急医疗救援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现向全社 (略) 120指挥中心建设方案。我们期待通过此次征集,吸引更多有创新、有实力的单位或个人参与, (略) 紧急医疗救援事业的发展。

一、征集目的与意义

本次征 (略) 120指挥中心建设提供科学、合理、可行的方案,通过优化指挥流程、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资源整合等措施,进 (略) 紧急医疗救援服务的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建设内容与标准

征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受理调度子系统、数据管理子系统、急救资源监控、呼救记录管理、调度操作优化、通讯与协作功能、专家知识库支持、实时任务状态显示、统计分析与报表、数据库维护更新等。方案应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和要求,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三、系统覆盖范围

方案应明确系统的覆盖范围, (略) 内各区域以及可能涉及的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要确保系统的全面性和协同性,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四、建设模式与要求

方案应提出明确的建设模式,包括自主建设、合作建设等方式,并说明各自的优劣势。同时,方案应满足安全性、稳定性、可扩展性等要求,确保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相关领域的资质和实力,具有相关项目经验或成功案例者优先考虑。同时,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道德品质。

六、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单位名称、资质证明、项目团队介绍等;

2. 方案详细描述,包括系统架构、功能模块、操作流程等;

3. 相关技术文档和图表,包括系统流程图、数据流程图等;

4. 成功案例或项目经验介绍,包括项目规模、实施效果等;

5. 其他相关证明或材料。

七、方案报送时间与方式

报送时间:**日-**日

报送地点: (略) (略) 信息科

联系人:龚建平

联系电话:*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场调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执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 (略) 场调研要求提供的上述资料仅供参考之用,非资格预审;

3.无论调研单位是否参考所调研的方案,投递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合法、合规及客观真实性负责,资料虚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资料提供者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同时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对所有自愿递交调研资料的投递人,调研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所提供资料不予退回;

4.调研单位有权针对调研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投递人提供的技术负责人进行询问,投递人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调研单位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拒绝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5.资料为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密封 (略) (略) 设备科,逾期送达的资料文件不予接收。

十、凡对本次方案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略) (略) 信息科

地址: (略) 水景园路11号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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