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教育局购买“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质量监测工作专项督导”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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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局购买“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质量监测工作专项督导”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光明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质量监测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①保质:服务机构要组织具有相关服务资质人员,组建评估组,评审区教育局相关部门、 (略) 、区内54所义务教育学校质量监测工作的汇报材料及抽取21个单位进行现场督导评估,给出专业、客观、真实的评估报告;②及时完成。

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经费11.424万元,用于支付“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质量监测工作专项督导评估”购买服务费用。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服务商资质要求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场所;

  3.具有组织督导评估的资质以及相关经验。

  4.服务起止时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为期3个月。

  5.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意见。

  6.资质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质证明;

   (5)与本项目有关的成功案例;

   (6)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人员安排计划;

   (7)本项目的报价清单,不可超出预算价。

注:1.所有材料查验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密封装订成册;

2.所有投标商之间不得存关联性。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教育局

地址: (略) 光明区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423

联系人:刘凤平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ttp://**

公告日期: **日

根据《光明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质量监测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①保质:服务机构要组织具有相关服务资质人员,组建评估组,评审区教育局相关部门、 (略) 、区内54所义务教育学校质量监测工作的汇报材料及抽取21个单位进行现场督导评估,给出专业、客观、真实的评估报告;②及时完成。

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经费11.424万元,用于支付“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质量监测工作专项督导评估”购买服务费用。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服务商资质要求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场所;

  3.具有组织督导评估的资质以及相关经验。

  4.服务起止时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为期3个月。

  5.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意见。

  6.资质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质证明;

   (5)与本项目有关的成功案例;

   (6)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人员安排计划;

   (7)本项目的报价清单,不可超出预算价。

注:1.所有材料查验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密封装订成册;

2.所有投标商之间不得存关联性。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教育局

地址: (略) 光明区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423

联系人:刘凤平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ttp://**

公告日期: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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