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务出行租车服务购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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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务出行租车服务购买计划

2024年公务出行租车服务购买计划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二、所属目录

根据《 (略) 财政局关 (略) 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后勤服务,三级目录为租赁服务,目录代码为B1106。

三、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预算资金

租车经费预算*.00元,最终以实际产生的租车费用据实结算。所需经费拟从我局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用经费”中列支。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承接标准

(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租赁资质和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门店。

(二)具备提供单位集体出行所需的中大型客车(9座以上的客车)并达到一定的可租赁规模;具备提供9座以下的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及新能源车,企业提供租赁服务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不得低于50%。

(三)提供租赁的车况安全良好,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驾驶员符合相关从业资质。

(四)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五)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购买车辆商业保险。

(六) (略) 管理制度,严格按照《 (略) 汽车租赁管理办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七、目标要求

为我局2024年正常的集体公务外出活动及招商引资工作用车提供及时、优质、安全的车辆租赁服务,满足单位的公务出行用车需求。

八、采购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相关文件规定,拟以分散采购的形式按照单位内控、财务制度自行组织询价采购来确定承接主体。

九、公示时间:

2024年5月11日至5月16日

十、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略) 级行政中心4号楼5楼569室

电话:0871-* 联系人:邱老师

2024年公务出行租车服务购买计划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二、所属目录

根据《 (略) 财政局关 (略) 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后勤服务,三级目录为租赁服务,目录代码为B1106。

三、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预算资金

租车经费预算*.00元,最终以实际产生的租车费用据实结算。所需经费拟从我局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用经费”中列支。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承接标准

(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租赁资质和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门店。

(二)具备提供单位集体出行所需的中大型客车(9座以上的客车)并达到一定的可租赁规模;具备提供9座以下的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及新能源车,企业提供租赁服务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不得低于50%。

(三)提供租赁的车况安全良好,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驾驶员符合相关从业资质。

(四)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五)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购买车辆商业保险。

(六) (略) 管理制度,严格按照《 (略) 汽车租赁管理办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七、目标要求

为我局2024年正常的集体公务外出活动及招商引资工作用车提供及时、优质、安全的车辆租赁服务,满足单位的公务出行用车需求。

八、采购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相关文件规定,拟以分散采购的形式按照单位内控、财务制度自行组织询价采购来确定承接主体。

九、公示时间:

2024年5月11日至5月16日

十、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略) 级行政中心4号楼5楼569室

电话:0871-* 联系人: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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