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调度系统需求公示单一来源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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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调度系统需求公示单一来源第1包

我部拟对话音调度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话音调度系统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J04-W5001

三、项目概况

采购1套话音调度系统主机(预算78.8万元)、5台话音调度延伸器(预算4.25万元)、8台话音调度终端(预算4.8万元)。

四、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采购理由

广州 (略) ,新购买系统需与在用广州 (略) 生产的X80-80话音调度系统级联,实现多个点位之间语言调度通信,新购买设备的通信接口、应用软件等需与广州智讯话音调度系统兼容互通,满足服务配套要求,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

五、公示时间:**日至5月17日

六、信息发布渠道:

项目有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注册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八、反馈材料及递交要求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进行反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通过电子邮箱反馈并发送短信至*(短信内容:公司名称+ W5001+联系人+联系方式,最终以电子邮箱收到邮件为准)邮箱: *@*26.com,邮件主题:2024-JJ04-W5001+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反馈应提供以下材料人彩色扫描件,并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1.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反馈意见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事实求是(加盖单位公章)

接到质疑材料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供应商作出书面答复,对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我部将邀请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

邮箱:*@*26.com传真:0745-*

地址: (略)

监督人:李先生 电话:*

af604e3b附件1.pdf

,湖南, (略) ,怀化,广州,0745-

我部拟对话音调度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话音调度系统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J04-W5001

三、项目概况

采购1套话音调度系统主机(预算78.8万元)、5台话音调度延伸器(预算4.25万元)、8台话音调度终端(预算4.8万元)。

四、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采购理由

广州 (略) ,新购买系统需与在用广州 (略) 生产的X80-80话音调度系统级联,实现多个点位之间语言调度通信,新购买设备的通信接口、应用软件等需与广州智讯话音调度系统兼容互通,满足服务配套要求,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

五、公示时间:**日至5月17日

六、信息发布渠道:

项目有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注册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八、反馈材料及递交要求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进行反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通过电子邮箱反馈并发送短信至*(短信内容:公司名称+ W5001+联系人+联系方式,最终以电子邮箱收到邮件为准)邮箱: *@*26.com,邮件主题:2024-JJ04-W5001+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反馈应提供以下材料人彩色扫描件,并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1.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反馈意见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事实求是(加盖单位公章)

接到质疑材料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供应商作出书面答复,对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我部将邀请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

邮箱:*@*26.com传真:0745-*

地址: (略)

监督人:李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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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略) ,怀化,广州,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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