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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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采购项目

锦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1847

项目名称:锦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2,035,418.00元

最高限价:2,035,418.00元

采购需求:按照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专区窗口设置,最低需要配备28人的专业队*以保证窗口的正常运行,包括业务培训考核及运营管理服务等。(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略) 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08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报名, (略) 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务必保证电子投标备份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地址: (略) (略) 府路2号

联系方式: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11-122

联系方式:0416-*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 (略) (略) 府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0416-*


辽宁 (略)

**日


辽宁 (略)  签于 2024/05/11 14:10:18
锦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1847

项目名称:锦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2,035,418.00元

最高限价:2,035,418.00元

采购需求:按照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专区窗口设置,最低需要配备28人的专业队*以保证窗口的正常运行,包括业务培训考核及运营管理服务等。(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略) 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08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报名, (略) 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务必保证电子投标备份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地址: (略) (略) 府路2号

联系方式: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11-122

联系方式:0416-*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 (略) (略) 府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0416-*


辽宁 (略)

**日


辽宁 (略)  签于 2024/05/11 1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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