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合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江西镇锦江村心怡泉矿泉水生产基地设备采购项目重重的质疑函答复函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西合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江西镇锦江村心怡泉矿泉水生产基地设备采购项目重重的质疑函答复函重

一、质疑供应商信息

质疑供应商: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号荷塘月色13号楼21号商铺
邮编:*
联系人:冯海耀 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信息
质疑项目名称:2024年江西镇锦江村心怡泉矿泉水生产基地设备采购项目(重)
质疑项目编号:*-*-GXHM(重)
采购人: (略) 江南区江西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三、质疑事项及答复内容
贵公司于2024年5月7日递交了关于2024年江西镇锦江村心怡泉矿泉水生产基地设备采购项目(重)(*-*-GXHM(重))项目的质疑函,我单位于2024年5月7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经与采购人共同认真核查,并经采购人确认,现在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标供应商广州 (略)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1.2024年江西镇锦江村心怡泉矿泉水生产基地设备采购项目(重),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州 (略) 从业人员133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依据公开招标文件第14页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工业,(工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X):300≤X<1000(人),且营业收入(Y):2000≤Y<*(万元)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X):20≤X<300(人),且营业收入(Y):300≤Y<2000(万元)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X):X<20(人),或营业收入(Y):Y<300(万元)为微型企业,然而广州 (略) ,从业人员133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依据公开招标文件第14页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广州 (略) 不能同时满足(中型企业)所列指标的下限(从业人员(X):300≤X<1000(人),且营业收入(Y):2000≤Y<*(万元)为中型企业),否则下划一档的规定,应当认定广州 (略) 为小型企业,广州 (略) 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当认定广州 (略)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作无效投标处理,取消广州 (略) 的中标结果。
质疑事项1回复:根据本项目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广州 (略) ”已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小微企业,该投标单位符合本项目采购政策要求,因此,该单位不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四、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七条之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特此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4年5月11日

附件信息:

一、质疑供应商信息

质疑供应商: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号荷塘月色13号楼21号商铺
邮编:*
联系人:冯海耀 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信息
质疑项目名称:2024年江西镇锦江村心怡泉矿泉水生产基地设备采购项目(重)
质疑项目编号:*-*-GXHM(重)
采购人: (略) 江南区江西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三、质疑事项及答复内容
贵公司于2024年5月7日递交了关于2024年江西镇锦江村心怡泉矿泉水生产基地设备采购项目(重)(*-*-GXHM(重))项目的质疑函,我单位于2024年5月7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经与采购人共同认真核查,并经采购人确认,现在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标供应商广州 (略)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1.2024年江西镇锦江村心怡泉矿泉水生产基地设备采购项目(重),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州 (略) 从业人员133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依据公开招标文件第14页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工业,(工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X):300≤X<1000(人),且营业收入(Y):2000≤Y<*(万元)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X):20≤X<300(人),且营业收入(Y):300≤Y<2000(万元)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X):X<20(人),或营业收入(Y):Y<300(万元)为微型企业,然而广州 (略) ,从业人员133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依据公开招标文件第14页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广州 (略) 不能同时满足(中型企业)所列指标的下限(从业人员(X):300≤X<1000(人),且营业收入(Y):2000≤Y<*(万元)为中型企业),否则下划一档的规定,应当认定广州 (略) 为小型企业,广州 (略) 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当认定广州 (略)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作无效投标处理,取消广州 (略) 的中标结果。
质疑事项1回复:根据本项目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广州 (略) ”已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小微企业,该投标单位符合本项目采购政策要求,因此,该单位不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四、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七条之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特此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4年5月11日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