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有害生物防制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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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有害生物防制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有害生物防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要

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金山工业区林慧路1000号,年产各类原纸约14万吨。本次招标为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有害生物防制招标。

二、有害生物防制要求

三、科学合理地布置灭虫设施,有效控制虫害的发生、降低虫害密度;

四、虫害设施布局图清晰准确、规范;

五、确保每个灭虫设施有效、完好;

六、按合同频次检查相关灭害设施,并做好确认:建议二维码扫码上传;

频次如下

七、每个灭虫区域,均需有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灭害效果,凭各部门签字结算费用;

八、灭虫药剂需有效,且需经常更换,以避免产生抗性;根据需要选用高滞留性油性杀虫剂,保证杀虫剂有效性和时效性;在生产车间使用低毒、高效、长滞留性的杀虫剂,控制飞虫、爬虫密度;

九、须有灭四害设施:老鼠、蟑螂、蚂蚁、蚊蝇等各类爬虫、各类飞虫;

十、有效降低生产车间各类飞虫、爬虫密度,减少客户投诉:1/季度/车间

十一、真实收集虫害监控数据,每月对虫害趋势做出科学分析,制定有效的次月虫害控制措施,并将使用的药剂及时通报甲方。

十二、合同之外,如季节变化对虫害影响,发生虫情密度增加,甲方提出额外增加消杀频次时,合同期内免费提供3次免费服务,超出3次后按每次XX元计费。

十三、所有杀虫设施均由乙方提供(含诱饵站、蟑螂屋、灭蝇灯等)。

三、报价要求供货范围

1.投标单位需保证标书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国际单位制。

2.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投标报价文件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需求进行报价

3. 报价形式:13%增值税(全包服务)

四、质量及性能要求

1.质量保证:

① 投标单位应保证有害生物防制设备应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投标单位保证提供的有害生物防制设备都为全新的。

投标单位提供售后等相关服务的响应时间及响应计划。

虫害公司和防虫人员需有相关资质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票到60

六、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5月2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晚于投标截止日期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视为废标)。开标日期:招标单位内部自行组织。

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单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应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单位应在国内具有该类型及同种虫控业务,至少三个成功供货业绩;

对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招标说明

项号

说明与要求

1

名称

有害生物防制

2

招标单位

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

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

招标内容

本招标标书内设备范围及要求

5

投标报价

按标书招标清单要求制作投保报价文件,以上报价均需

13%增值税。

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

7

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2024年 5 月 25 日

地点: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采购部

联系:吴磊 联系电话:19921548070

地点:上海市金山工业区林慧路1000号

8

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自行组织

9

答疑

不组织公开答疑

10

联系人

招标商务联系人:吴磊

话:021-5727710219921548070

技术咨询联系人:王慧蓉

话:13816102886

11

评标方法及标准

甲方自定

1)无差别待遇。招标单位将以无差别待遇、公开和公正的态度确保招标工作规范有序。招标方不向任何投标单位提供可导致限制竞争的任何信息。

2)禁止串通。每一个投标单位应保证其投标文件内容是独立完成的,任何含有出于限制竞争目的而与其他投标单位商议、串通,或取得他方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禁止行贿。如果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则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所有投标单位必须签署《反商业贿赂协议》

4.招标程序

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招标内容包含:招标文件澄清、投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合同谈判、签约等程序。

5.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各部分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单位身份证明复印件;

(5)资格审查资料(包括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6)招标标书内容中要求的报价明细表。

(7)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8)《反商业贿赂协议》

2)“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3)“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用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能够证明投标单位具有该业绩(合同终止或项目已转让的不得作为业绩)。

4)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1) 投标单位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投标单位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投标单位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5)投标的语言

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单位与招标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单位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印刷品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同一内容的不同语言的版本之间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6)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

1) 每份投标文件应包括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两部分,投标单位应对其分别装订。

2)投标单位应制作投标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副本可以正本为底本进行复印。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书”、“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按照要求格式提供的、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单位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有公章。

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本分别密封,在密封包装的表面清楚地标明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等内容,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信封封口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单位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九、开标

1)开标时,将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

2评标小组首先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只有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3)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小组将从报价、投标单位综合实力进行考量。

4)评标办法,由招标单位自行决定。

十、签约

1)如果招标单位与参与谈判的中标候选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则招标单位将确定该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

2)中标单位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3) 如果中标单位因不能履行中标义务或者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单位将选择其他中标候选单位进行谈判。

4) 如果招标单位与前款所述的中标候选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则招标方将确定其为递补的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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