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德尔塔&万怡酒店景观提升工程施工项目物资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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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德尔塔&万怡酒店景观提升工程施工项目物资设备采购

九寨德尔塔&万怡酒店景观提升工程施工项目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四川 (略) 第三分公司现就九寨德尔塔&万怡酒店景观提升工程施工项目的物资设备采购事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建设完成九寨德尔塔&万怡酒店景观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所必须的苗木、石材、商品砼、沥青砼,包括且不限于完成该工程所必须的主体、临时及辅助工程等确认的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及相关规范(图集)要求的用于该工程项目的苗木、石材、商品砼、沥青砼。

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九寨德尔塔&万怡酒店景观提升工程施工项目。

(二)项目地址:九寨沟县南坪镇新城区,具体送货点以通知为准。

(三)供货周期: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九寨德尔塔&万怡酒店景观提升工程施工项目物资设备采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须是《四川 (略) 物资供应合格分供商库》内的单位。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购买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招标文件的购买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23时59分前(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登*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电子标书售价:人民币50元/套,(其中平台技术服务费50元)售后不退。

2.为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标书下载和投标功能开放,全部实现自动化、线上化,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避免影响投标。

3.电子标书费缴纳:

(1)投标人一旦决定投标,请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缴纳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一次性的唯一银行账号。

(2)请投标人务必把标书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投标人缴费后,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投标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投标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投标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无法开放投标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标书、无法投标、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也只能在开标后才能退款。

(4)系统每次生成的账号,均为一次性账号和唯一性账号,标书费账号与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同,项目与项目间账号不同。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四川 (略) 第三分公司( (略) 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A座13楼)。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略) 锦江区锦华路三段 88 号汇融广场 A 座13楼。

七、结果公示

本次中标的结果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上公示,网址:http://**,公示期:3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全称):四川 (略) 第三分公司

地 址: (略) 锦江区锦华路三段 88 号汇融广场 A 座13楼

联系人:物资管理部

联系电话:028-*

**日

九寨德尔塔&万怡酒店景观提升工程施工项目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四川 (略) 第三分公司现就九寨德尔塔&万怡酒店景观提升工程施工项目的物资设备采购事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建设完成九寨德尔塔&万怡酒店景观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所必须的苗木、石材、商品砼、沥青砼,包括且不限于完成该工程所必须的主体、临时及辅助工程等确认的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及相关规范(图集)要求的用于该工程项目的苗木、石材、商品砼、沥青砼。

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九寨德尔塔&万怡酒店景观提升工程施工项目。

(二)项目地址:九寨沟县南坪镇新城区,具体送货点以通知为准。

(三)供货周期: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九寨德尔塔&万怡酒店景观提升工程施工项目物资设备采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须是《四川 (略) 物资供应合格分供商库》内的单位。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购买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招标文件的购买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23时59分前(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登*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电子标书售价:人民币50元/套,(其中平台技术服务费50元)售后不退。

2.为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标书下载和投标功能开放,全部实现自动化、线上化,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避免影响投标。

3.电子标书费缴纳:

(1)投标人一旦决定投标,请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缴纳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一次性的唯一银行账号。

(2)请投标人务必把标书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投标人缴费后,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投标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投标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投标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无法开放投标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标书、无法投标、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也只能在开标后才能退款。

(4)系统每次生成的账号,均为一次性账号和唯一性账号,标书费账号与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同,项目与项目间账号不同。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四川 (略) 第三分公司( (略) 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A座13楼)。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略) 锦江区锦华路三段 88 号汇融广场 A 座13楼。

七、结果公示

本次中标的结果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上公示,网址:http://**,公示期:3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全称):四川 (略) 第三分公司

地 址: (略) 锦江区锦华路三段 88 号汇融广场 A 座13楼

联系人:物资管理部

联系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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