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车辆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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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车辆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租赁车辆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郑州公用事业 (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2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比选采购方式。

  1. 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租赁车辆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

为郑州公用事业 (略) (略) 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确定拟租用专用环卫车辆租金事宜提供价值参考。

2.3采购内容和范围: (略) 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所管理的26台专用环卫特种车辆及263台各类 (略) 场年租金。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2.5服务要求:积极协调采购人,充分了解采购人需求,并积极协调配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同 (略) 政府国资委资产评估 (略) 。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合同额不低于10万元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类似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服务期限、合同额等信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 (略) 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日9时00分起至**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26.com)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在获取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26.com),并电话告知,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统一命名为“郑州公用事业 (略) 租赁车辆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字样。采购人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备注:“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不按规定模板命名,采购人有权不发送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管城区中兴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西南 150 米新发展科创大厦A座8楼 (略) 8012洽谈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 (略) 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公用事业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先生 0371-*

邮 箱: *@*26.com

监督部门:郑州公用事业 (略) 采购管理部

联系电话:0371-*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租赁车辆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郑州公用事业 (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2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比选采购方式。

  1. 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租赁车辆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

为郑州公用事业 (略) (略) 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确定拟租用专用环卫车辆租金事宜提供价值参考。

2.3采购内容和范围: (略) 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所管理的26台专用环卫特种车辆及263台各类 (略) 场年租金。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2.5服务要求:积极协调采购人,充分了解采购人需求,并积极协调配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同 (略) 政府国资委资产评估 (略) 。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合同额不低于10万元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类似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服务期限、合同额等信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 (略) 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日9时00分起至**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26.com)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在获取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26.com),并电话告知,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统一命名为“郑州公用事业 (略) 租赁车辆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字样。采购人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备注:“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不按规定模板命名,采购人有权不发送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管城区中兴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西南 150 米新发展科创大厦A座8楼 (略) 8012洽谈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 (略) 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公用事业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先生 0371-*

邮 箱: *@*26.com

监督部门:郑州公用事业 (略) 采购管理部

联系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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