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项目施工图设计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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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项目施工图设计一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妇产综合楼项目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妇产综合楼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宁发改社会审发〔2024〕5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309-*-04-01-* ),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其余资金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森发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SF2024GC-010

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内北侧,西临 (略) 部综合楼,北临中和巷,南侧为现状门急诊楼及连廊,东侧为边界围墙。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1254平方米,包括新建妇产综合楼1栋,主要建设门诊、医技、住院、科研教学、人防工程等;配套实施室外绿化、水、暖、电、道路硬化等工程,同步实施信息化建设和设备购置。同时,按相关规定对 (略) 楼、5号行政楼危房进行整体拆除,拆除面积726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院区总床位规模达到500张。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妇产综合楼项目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含地下 (略) 设计、室外工程设计、3#旧楼消防改造设计、特殊医疗区域专项设计、外装修设计、弱电信息化及数据机房设计)、BIM设计,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施工配合阶段技术服务、项目竣工备案验收等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8时30分至**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进入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上午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森发 (略)

地 址:宁夏回族 (略) 西夏区怀远东路499号

地 址: (略) 利通区泰和苑小区南门(原依瓦诺小区)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赵启晟

联 系 人:杜伟

电 话:0951-*

电 话:0953-*

电子邮件:*@*63

电子邮件:*@*63

**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妇产综合楼项目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妇产综合楼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宁发改社会审发〔2024〕5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309-*-04-01-* ),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其余资金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森发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SF2024GC-010

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内北侧,西临 (略) 部综合楼,北临中和巷,南侧为现状门急诊楼及连廊,东侧为边界围墙。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1254平方米,包括新建妇产综合楼1栋,主要建设门诊、医技、住院、科研教学、人防工程等;配套实施室外绿化、水、暖、电、道路硬化等工程,同步实施信息化建设和设备购置。同时,按相关规定对 (略) 楼、5号行政楼危房进行整体拆除,拆除面积726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院区总床位规模达到500张。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妇产综合楼项目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含地下 (略) 设计、室外工程设计、3#旧楼消防改造设计、特殊医疗区域专项设计、外装修设计、弱电信息化及数据机房设计)、BIM设计,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施工配合阶段技术服务、项目竣工备案验收等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8时30分至**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进入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上午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森发 (略)

地 址:宁夏回族 (略) 西夏区怀远东路499号

地 址: (略) 利通区泰和苑小区南门(原依瓦诺小区)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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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赵启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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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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