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培训市场跟踪管理与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上海市培训市场跟踪管理与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场跟踪管理与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 13: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场跟踪管理与服务

预算编号: 00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略) 场跟踪管理与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实施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日常巡查、校外培训信息监测和风险排摸、重点事项风险评估、“社会监督员队*”力量建设等。


合同履约期限: 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如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响应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 1 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响应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响应单位为监狱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响应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如果响应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予以拒绝:(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 (略) ;(3) (略) 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 (略) ;
4、本次 (略) 上响应,供应商必 (略)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
5、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8、合同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3:0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 (略) 址:上海 (略) (http://**);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静安 (略) 1455号南苏55苏河文创中心1号楼2F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13: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 (略) 1455号南苏55苏河文创中心1号楼2F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响应工作 (略) (略) 上进行。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响应前应当自 (略) 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 (略) 上响应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 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 供应商若需撤回已签收的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 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响应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供应商发现响应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响应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 (略) *;
5、 (略) (略) 财政局建设并管理, (略) 提供技术支持, (略) 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 (略) (略) 财 (略) 联系。采购人及采 (略) 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教育委员会

地 址: (略) 黄 (略) 100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远眺(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静安 (略) 1455号南苏55苏河文创中心1号楼2F02室

联系方式: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心茹

电 话:021-*


潜在供应商











项目概况

(略) 场跟踪管理与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 13: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场跟踪管理与服务

预算编号: 00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略) 场跟踪管理与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实施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日常巡查、校外培训信息监测和风险排摸、重点事项风险评估、“社会监督员队*”力量建设等。


合同履约期限: 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如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响应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 1 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响应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响应单位为监狱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响应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如果响应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予以拒绝:(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 (略) ;(3) (略) 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 (略) ;
4、本次 (略) 上响应,供应商必 (略)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
5、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8、合同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3:0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 (略) 址:上海 (略) (http://**);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静安 (略) 1455号南苏55苏河文创中心1号楼2F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13: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 (略) 1455号南苏55苏河文创中心1号楼2F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响应工作 (略) (略) 上进行。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响应前应当自 (略) 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 (略) 上响应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 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 供应商若需撤回已签收的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 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响应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供应商发现响应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响应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 (略) *;
5、 (略) (略) 财政局建设并管理, (略) 提供技术支持, (略) 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 (略) (略) 财 (略) 联系。采购人及采 (略) 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教育委员会

地 址: (略) 黄 (略) 100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远眺(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静安 (略) 1455号南苏55苏河文创中心1号楼2F02室

联系方式: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心茹

电 话:021-*


潜在供应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