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行业风险管控治理综合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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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行业风险管控治理综合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 (略) (略) 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委托,对物流行业风险管控治理综合保险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2)供应商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响应供应商须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略) 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4) (略) (或集团公司) (略) (或集团公司) (略) 参与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物流行业风险管控治理综合保险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物流行业风险管控治理综合保险项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交付地址:*方指定地址;

4、采购预算金额:*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每日上午9:00-下午16:00)截止,登录“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获悉报名信息,并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验证:

(1)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登记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3)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的截图。要求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5)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注: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或有效的公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验看、复印件存档。通过报名现场验证并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600元,售后不退。

2、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3、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日下午1: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2、磋商地点: (略) 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并密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 (略) 宝山区密山路4号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 址: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联系人:李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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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 (略) (略) 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委托,对物流行业风险管控治理综合保险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2)供应商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响应供应商须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略) 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4) (略) (或集团公司) (略) (或集团公司) (略) 参与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物流行业风险管控治理综合保险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物流行业风险管控治理综合保险项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交付地址:*方指定地址;

4、采购预算金额:*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每日上午9:00-下午16:00)截止,登录“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获悉报名信息,并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验证:

(1)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登记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3)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的截图。要求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5)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注: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或有效的公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验看、复印件存档。通过报名现场验证并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600元,售后不退。

2、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3、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日下午1: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2、磋商地点: (略) 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并密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 (略) 宝山区密山路4号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 址: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联系人:李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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