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湟水河支流曹家沟城东段生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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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湟水河支流曹家沟城东段生态修复工程

(略) 生态环境局城东区生态环境局拟于**日对湟水河支流曹家沟(城东段)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71-* 

通讯地: (略) 城东区昆仑东路188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1

湟水河支流曹家沟(城东段)生态修复工程

城东区曹家寨村

(略) 城东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青海华顺 (略)

湟水河支流曹家沟(城东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位于城东区曹家寨村,本项目生态修复总面积约为23.24万m2,修复总长度约4.39km,建设内容为修建谷坊12座;河岸缓冲带修复面积约19.64万m2(含多自然乔灌草带、灌草复合带、多自然乔草带),以及对已破坏和存在潜在安全隐患的边坡进行生态修复,边坡修复面积约3.6万m2(含生态挡墙+植草袋、挂网喷播);植草沟1.66 km。项目总投资6643.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1.5万元,占比0.93%。

(略) 生态环境局城东区生态环境局拟于**日对湟水河支流曹家沟(城东段)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71-* 

通讯地: (略) 城东区昆仑东路188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1

湟水河支流曹家沟(城东段)生态修复工程

城东区曹家寨村

(略) 城东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青海华顺 (略)

湟水河支流曹家沟(城东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位于城东区曹家寨村,本项目生态修复总面积约为23.24万m2,修复总长度约4.39km,建设内容为修建谷坊12座;河岸缓冲带修复面积约19.64万m2(含多自然乔灌草带、灌草复合带、多自然乔草带),以及对已破坏和存在潜在安全隐患的边坡进行生态修复,边坡修复面积约3.6万m2(含生态挡墙+植草袋、挂网喷播);植草沟1.66 km。项目总投资6643.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1.5万元,占比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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