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周线航道安全畅通保障工程三期施工项目
昆周线航道安全畅通保障工程三期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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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 GX* | 批准文号 | 其他-* | |||||||||||||||||||||||||
项目名称 | 昆周线航道安全畅通保障工程(三期)施工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
审批部门 | / |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 (略) | 资质证书编号 | ||||||||||||||||||||||||||
项目工程概况 | ||||||||||||||||||||||||||||
工程地点 | (略) | |||||||||||||||||||||||||||
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 |||||||||||||||||||||||||||
申请人允许参与的最多标段数:1个 | ||||||||||||||||||||||||||||
标段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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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只需满足以上资质的任一项,都可报名。(此资质等级为最低要求资质等级,高于此等级的都可报名。) | ||||||||||||||||||||||||||||
备注 | ||||||||||||||||||||||||||||
预选承包商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专业 | 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 |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航道工程(须包含护岸)施工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2019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航道工程(须包含护岸)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 |||||||||||||||||||||||||||
必要合格条件 |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是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项目负责人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等情况。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六)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条件 | 一、招标条件 昆周线航道安全畅通保障工程(三期)施工图已完成审查,资金来源已落实,受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委托,苏州 (略) (招标代理)现对昆周线航道安全畅通保障工程(三期)施工项目KZSQ-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昆周线航道安全畅通保障工程(三期)桩号范围为:9k+793.235-9k+995.560,工程位于昆周线西侧,起点位于张华港桥以南130m顺接现状完整浆砌块石护岸,向南延伸204m,终点与现状浆砌块石护岸相接,航道现状口宽约32m~72m,昆周线航道为限制性Ⅶ级航道,设计船舶吨级为50t,本项目主要为新建护岸204m。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KZSQ-SG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护岸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建安费约*元。 计划工期: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航道工程(须包含护岸)施工项目; (3)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2019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航道工程(须包含护岸)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总工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 (略) (略) 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5)其他要求:①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4年2月-2024年4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招标文件获取 凡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3日(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休息)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联系招标代理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6月3日13:30,投标人应于当日13:00至13:30将投标文件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三楼会议室(地址: (略) (略) 109号交通大厦)。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仪式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十、本次招标 (略) 限 (略) (http://**:8086/kssfzx/*/ksCity_jyxx.html)发布。 | |||||||||||||||||||||||||||
评标细则 | ||||||||||||||||||||||||||||
答疑 | GX*(截止时间:2024-05-19 17:00) | |||||||||||||||||||||||||||
投标时间及相关事宜 | ||||||||||||||||||||||||||||
投标开始日期 | 2024-05-13 14:30:00 | |||||||||||||||||||||||||||
投标结束日期 | 2024-06-03 13:30:00 | |||||||||||||||||||||||||||
开标日期 | 2024-06-03 13:30 | |||||||||||||||||||||||||||
开标地点 |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三楼会议室(地址: (略) (略) 109号交通大厦)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点 | (略) (略) 109号交通大厦 | 联系电话 | 0512-* | |||||||||||||||||||||||||
联系人 | 孟宁 | 传真 | / | |||||||||||||||||||||||||
邮件地址 | / | 邮编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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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单位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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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日期 | 2024-05-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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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 GX* | 批准文号 | 其他-* | |||||||||||||||||||||||||
项目名称 | 昆周线航道安全畅通保障工程(三期)施工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
审批部门 | / |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 (略) | 资质证书编号 | ||||||||||||||||||||||||||
项目工程概况 | ||||||||||||||||||||||||||||
工程地点 | (略) | |||||||||||||||||||||||||||
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 |||||||||||||||||||||||||||
申请人允许参与的最多标段数:1个 | ||||||||||||||||||||||||||||
标段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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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只需满足以上资质的任一项,都可报名。(此资质等级为最低要求资质等级,高于此等级的都可报名。) | ||||||||||||||||||||||||||||
备注 | ||||||||||||||||||||||||||||
预选承包商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专业 | 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 |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航道工程(须包含护岸)施工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2019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航道工程(须包含护岸)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 |||||||||||||||||||||||||||
必要合格条件 |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是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项目负责人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等情况。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六)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条件 | 一、招标条件 昆周线航道安全畅通保障工程(三期)施工图已完成审查,资金来源已落实,受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委托,苏州 (略) (招标代理)现对昆周线航道安全畅通保障工程(三期)施工项目KZSQ-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昆周线航道安全畅通保障工程(三期)桩号范围为:9k+793.235-9k+995.560,工程位于昆周线西侧,起点位于张华港桥以南130m顺接现状完整浆砌块石护岸,向南延伸204m,终点与现状浆砌块石护岸相接,航道现状口宽约32m~72m,昆周线航道为限制性Ⅶ级航道,设计船舶吨级为50t,本项目主要为新建护岸204m。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KZSQ-SG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护岸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建安费约*元。 计划工期: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航道工程(须包含护岸)施工项目; (3)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2019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航道工程(须包含护岸)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总工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 (略) (略) 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5)其他要求:①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4年2月-2024年4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招标文件获取 凡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3日(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休息)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联系招标代理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6月3日13:30,投标人应于当日13:00至13:30将投标文件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三楼会议室(地址: (略) (略) 109号交通大厦)。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仪式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十、本次招标 (略) 限 (略) (http://**:8086/kssfzx/*/ksCity_jyxx.html)发布。 | |||||||||||||||||||||||||||
评标细则 | ||||||||||||||||||||||||||||
答疑 | GX*(截止时间:2024-05-19 17:00) | |||||||||||||||||||||||||||
投标时间及相关事宜 | ||||||||||||||||||||||||||||
投标开始日期 | 2024-05-13 14:30:00 | |||||||||||||||||||||||||||
投标结束日期 | 2024-06-03 13:30:00 | |||||||||||||||||||||||||||
开标日期 | 2024-06-03 13:30 | |||||||||||||||||||||||||||
开标地点 |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三楼会议室(地址: (略) (略) 109号交通大厦)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点 | (略) (略) 109号交通大厦 | 联系电话 | 0512-* | |||||||||||||||||||||||||
联系人 | 孟宁 | 传真 | / | |||||||||||||||||||||||||
邮件地址 | / | 邮编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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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单位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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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日期 | 2024-05-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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