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参加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区级培训人员及培训承担机构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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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参加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区级培训人员及培训承担机构的公示

关于确认参加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区级培训人员及培训承担机构公示

为认真落实2023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升我区农技干部业务能力,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和《关 (略) 秀屿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报告》(莆秀农〔2023〕132号)文件精神。

参加2023年秀屿区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区级培训的农技人员有18人,具体人员如下:农业技术推广站:吴国宝、彭建新、黄加煌、郭白洁,区畜牧服务中心:黄春艳、黄双能、邱俊斌、唐少强,区动物卫生技术中心:程静媛,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曾秋媛,基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许建锋、凌清标、昊丽敏、戴尾娇、陈文明,镇农技干部:林妙龙、唐建华、肖劲松。

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为湄洲湾 (略) ,培训费实行包干制,自负盈亏,每人每天培训费400元。

公示时间:**日至**日。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欢迎各界人士监督。

(略) 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日

关于确认参加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区级培训人员及培训承担机构公示

为认真落实2023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升我区农技干部业务能力,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和《关 (略) 秀屿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报告》(莆秀农〔2023〕132号)文件精神。

参加2023年秀屿区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区级培训的农技人员有18人,具体人员如下:农业技术推广站:吴国宝、彭建新、黄加煌、郭白洁,区畜牧服务中心:黄春艳、黄双能、邱俊斌、唐少强,区动物卫生技术中心:程静媛,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曾秋媛,基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许建锋、凌清标、昊丽敏、戴尾娇、陈文明,镇农技干部:林妙龙、唐建华、肖劲松。

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为湄洲湾 (略) ,培训费实行包干制,自负盈亏,每人每天培训费400元。

公示时间:**日至**日。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欢迎各界人士监督。

(略) 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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