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事业发展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事业发展局采购中新天津生态城第一、三社区中心公益用房资产管理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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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事业发展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事业发展局采购中新天津生态城第一、三社区中心公益用房资产管理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事业发展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事业发展局采购中新天津生态城第一、三社区中心公益用房资产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3日 发布来源: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事业发展局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事业发展局
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事业发展局采购中新天津生态城第一、三社区中心公益用房资产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事业发展局采购中新天津生态城第一、三社区中心公益用房资产管理服务项目,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采购单位提供公益使用用房并对公共设备设施管理、公共环境管理、绿化养护等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预算为9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90.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事业发展局采购中新天津生态城第一、三社区中心公益用房资产管理服务,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成交供应商为采购单位提供公益用房公共设备设施管理、公共环境管理、绿化养护等服务工作。第一、第三社区中心公益用房产权单位为天津生 (略) ,因第一、第三社区中心公益用房已在项目前期由产权单位天津生 (略) 以招标方式确定天 (略) (略) 为运营单位,天 (略) (略) 为项目产权单位委托的项目资产管理单位,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资产管理及运营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该公益用房资产管理服务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天 (略) (略) 为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为中新天津生态城第一、三社区服务中心公益用房提供整体资产管理及运营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 (略) (略)
地址:天津中新生 (略) 276号天和新乐汇2号楼4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 (略) 滨海新区生 (略) 188号
联系电话:02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略) 滨海新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左璞玉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 (略) 79号
联系电话:022-*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事业发展局

2024年5月13日



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事业发展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事业发展局采购中新天津生态城第一、三社区中心公益用房资产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3日 发布来源: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事业发展局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事业发展局
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事业发展局采购中新天津生态城第一、三社区中心公益用房资产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事业发展局采购中新天津生态城第一、三社区中心公益用房资产管理服务项目,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采购单位提供公益使用用房并对公共设备设施管理、公共环境管理、绿化养护等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预算为9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90.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事业发展局采购中新天津生态城第一、三社区中心公益用房资产管理服务,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成交供应商为采购单位提供公益用房公共设备设施管理、公共环境管理、绿化养护等服务工作。第一、第三社区中心公益用房产权单位为天津生 (略) ,因第一、第三社区中心公益用房已在项目前期由产权单位天津生 (略) 以招标方式确定天 (略) (略) 为运营单位,天 (略) (略) 为项目产权单位委托的项目资产管理单位,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资产管理及运营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该公益用房资产管理服务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天 (略) (略) 为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为中新天津生态城第一、三社区服务中心公益用房提供整体资产管理及运营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 (略) (略)
地址:天津中新生 (略) 276号天和新乐汇2号楼4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 (略) 滨海新区生 (略) 188号
联系电话:02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略) 滨海新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左璞玉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 (略) 79号
联系电话:022-*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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