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配电设施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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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配电设施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因工作需要,需采购配电设施改造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名称: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配电设施改造项目

(二)采购方式:自行询价

(三)预算金额:49.5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旧设备的拆除、新设备的安装、调试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五)交货/服务地点:七星关区德溪街道*秀社区石家湾组(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单位所在地)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报名单位必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资质条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略) 相关单位有关文件和通报中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报名参加比选。

三、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原件现场查验,交盖章复印件);

(二)报名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原件现场查验,交盖章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原件现场查验,交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原件现场查验,交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四)承接配电设施改造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五)开户许可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原件现场查验,交盖章复印件);

(六)根据附件“采购清单”完善,需报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函(见附件3);

(七)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八)采购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按上述1-8项的顺序将相关资料放入文件袋进行封装并密封,密封口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查验资料不装袋)。统一封面上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比选方式

采购方成立该项目采购小组,对报名人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格性进行审查,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服务质量、报价、产品品牌、实施工期等因素评选供应商,评选结果报中心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确定。

五、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及报名地点

(一)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报名文件恕不接受)。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二)报名地点: (略) 民政局儿童福利科( (略) 七星关区洪山街道洪山路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人及电话

李女士,0857-*701

八、有关事项

(一)中选单位经确定后,将电话告知各报名单位结果。

(二)中选单位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后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联系,及时签订相关合同。

(三)报名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同时报相应单位列入黑名单。

(四)参加报名的相关单位本次报名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五)参加报名单位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不予退还。

(六)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本次采购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 (略) 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配电设施改造项目采购清单.wps

2.授权委托书.wps

3.报价函.wps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日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因工作需要,需采购配电设施改造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名称: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配电设施改造项目

(二)采购方式:自行询价

(三)预算金额:49.5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旧设备的拆除、新设备的安装、调试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五)交货/服务地点:七星关区德溪街道*秀社区石家湾组(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单位所在地)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报名单位必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资质条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略) 相关单位有关文件和通报中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报名参加比选。

三、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原件现场查验,交盖章复印件);

(二)报名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原件现场查验,交盖章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原件现场查验,交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原件现场查验,交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四)承接配电设施改造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五)开户许可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原件现场查验,交盖章复印件);

(六)根据附件“采购清单”完善,需报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函(见附件3);

(七)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八)采购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按上述1-8项的顺序将相关资料放入文件袋进行封装并密封,密封口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查验资料不装袋)。统一封面上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比选方式

采购方成立该项目采购小组,对报名人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格性进行审查,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服务质量、报价、产品品牌、实施工期等因素评选供应商,评选结果报中心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确定。

五、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及报名地点

(一)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报名文件恕不接受)。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二)报名地点: (略) 民政局儿童福利科( (略) 七星关区洪山街道洪山路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人及电话

李女士,0857-*701

八、有关事项

(一)中选单位经确定后,将电话告知各报名单位结果。

(二)中选单位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后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联系,及时签订相关合同。

(三)报名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同时报相应单位列入黑名单。

(四)参加报名的相关单位本次报名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五)参加报名单位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不予退还。

(六)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本次采购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 (略) 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配电设施改造项目采购清单.wps

2.授权委托书.wps

3.报价函.wps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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