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创新村民委员会民兵水库承租经营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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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创新村民委员会民兵水库承租经营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民兵水库承租经营
品目

货物/无形资产/资源资质类无形资产/资源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

采购单位 (略) 晋安区宦溪镇创新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晋安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16:1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16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旭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晋安区宦溪镇创新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晋安区宦溪镇创新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颜振兴/*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旭/*

项目概况

民兵水库承租经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TP-*

项目名称:民兵水库承租经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

计租面积(亩)

最低限价(元/年)

期限

招标要求

民兵水库承租经营

70

*

20年

详见第三章“招标要求及规定”

合计:人民币*.00元(大写:*佰万元整)

报价保证金:

合同包一:人民币*.00元(大写:*万元整);

备注:面积为预估量,实际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3日 至 2024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晋安区宦溪镇创新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晋安区宦溪镇创新村        

联系方式:颜振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            

联系方式:刘旭/*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旭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民兵水库承租经营
品目

货物/无形资产/资源资质类无形资产/资源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

采购单位 (略) 晋安区宦溪镇创新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晋安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16:1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16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旭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晋安区宦溪镇创新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晋安区宦溪镇创新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颜振兴/*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旭/*

项目概况

民兵水库承租经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TP-*

项目名称:民兵水库承租经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

计租面积(亩)

最低限价(元/年)

期限

招标要求

民兵水库承租经营

70

*

20年

详见第三章“招标要求及规定”

合计:人民币*.00元(大写:*佰万元整)

报价保证金:

合同包一:人民币*.00元(大写:*万元整);

备注:面积为预估量,实际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3日 至 2024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晋安区宦溪镇创新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晋安区宦溪镇创新村        

联系方式:颜振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            

联系方式:刘旭/*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旭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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