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标线施划项目二次公告
辽阳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标线施划项目二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安 (略) 交通标线施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公安 (略) 交通标线施划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包括白色标线、黄色标线、地面标识、地面文字、除线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8至11,下午13至16(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
方式:线上领取
售价:人民币 0 元/本(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评审系统上传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五开标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辽宁 (略) 电子评审系统上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人在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 (略) 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 (略) ,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电子文件说明:
(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辽宁 (略) 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3)最终报价提交的时限:供应商须在最终报价开始后的30分钟内最终报价提交;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及最终报价,或者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及最终报价,如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及最终报价将导致废标;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按照未递交响应文件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白 (略) 112号
联系方式: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志诚工程 (略)
地址: (略) 文 (略) 377号
联系方式: 0419-*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辽沈银行文圣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志诚工程 (略)
账号: *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庆
电 话:0419-*
项目概况
(略) 公安 (略) 交通标线施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公安 (略) 交通标线施划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包括白色标线、黄色标线、地面标识、地面文字、除线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8至11,下午13至16(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
方式:线上领取
售价:人民币 0 元/本(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评审系统上传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五开标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辽宁 (略) 电子评审系统上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人在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 (略) 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 (略) ,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电子文件说明:
(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辽宁 (略) 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3)最终报价提交的时限:供应商须在最终报价开始后的30分钟内最终报价提交;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及最终报价,或者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及最终报价,如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及最终报价将导致废标;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按照未递交响应文件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白 (略) 112号
联系方式: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志诚工程 (略)
地址: (略) 文 (略) 377号
联系方式: 0419-*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辽沈银行文圣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志诚工程 (略)
账号: *001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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