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滨海校区电梯维保公开市场采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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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滨海校区电梯维保公开市场采价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滨海校区电梯维保

二、预算金额:8.82万元(报价金额高于预算金额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资格条件:报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简称《许可证》);必须取得电梯维修的资格许可及符合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相应要求。

四、报价方式:密封报价(采价单与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1份),报价密封口处须加盖公章。

五、邮寄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浙江东方 (略) 后勤保障中心232H 张老师 *

六、报价截止日期: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日历天

七、项目咨询:陈老师 联系电话:*

八、确定成交方式: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同时为最低价,采购人将联系以上最低报价单位进行二次报价)

九、成交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维保费每半年支付一次,*方收到*方开具的发票后30天内向*方支付维保费(*方必须开具与支付金额相等的正规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安全责任:在货物运输、到场、卸货、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事件,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采价单:滨海校区电梯维保.docx



一、项目名称:滨海校区电梯维保

二、预算金额:8.82万元(报价金额高于预算金额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资格条件:报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简称《许可证》);必须取得电梯维修的资格许可及符合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相应要求。

四、报价方式:密封报价(采价单与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1份),报价密封口处须加盖公章。

五、邮寄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浙江东方 (略) 后勤保障中心232H 张老师 *

六、报价截止日期: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日历天

七、项目咨询:陈老师 联系电话:*

八、确定成交方式: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同时为最低价,采购人将联系以上最低报价单位进行二次报价)

九、成交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维保费每半年支付一次,*方收到*方开具的发票后30天内向*方支付维保费(*方必须开具与支付金额相等的正规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安全责任:在货物运输、到场、卸货、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事件,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采价单:滨海校区电梯维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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