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度陕西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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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度陕西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略) 科技厅通知,根据年度工作部署,为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布局前瞻性、引领性技术,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现就征集2024年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未来、新兴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包括光子、航空航天、陶瓷基复合材料、增材制造、氢能及储能、钛及钛合金产业等。

农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包括乳制品、富硒食品、白酒、猕猴桃产业等。

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包括精准医疗、医疗器械、中药产业等。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

1. 牵头申报单 (略) 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 (略) 所等。

2. 未来、新兴领域重点支持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3. 单位注册(登记)时间为**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4. 由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牵头单位和任务分工。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申报单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须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三)限项要求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 (略) 级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项,含2024年定向委托项目、202 (略)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及本次申报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曾申报2024年项目的申请人即在限申报范围内)。

在研项目负责人(除杰出青年、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不得申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四)诚信要求

项目严禁转包、分包。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三、申报程序

项目均通过“ (略) 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

项目负责人应按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降低指南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一)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提交,申报系统开网时间为**日9:00,请各单位提前准备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我校申报时间:**日9:00至**日17:00。

(二)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经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直报单位除外)逐级审核,生成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电子申报材料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三)注意事项

1. 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立项项目签订合同时须提交一份纸质盖章申请书留档)。

2. 所有项目在申报时无须提交查新报告,由省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统一查新。

3. (略) 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专家库常年开放注册。项目申报人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需在完成专家注册后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应及时更新个人专家库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推荐单位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1. (略) 、杨凌示范区、 (略) 科技局,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推荐行政区内所辖单位的申报项目。

2. (略) 属的高校、 (略) 所、医疗机构及其他科研事业类单位直接报送。

3. 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可作为推荐单位。西北有 (略) 、陕西科 (略) 由母公司推荐申报。

(二)项目预算

1. 项目支持额度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下设若干创新点。每个创新点申报项目数量少于3项的不进入评审环节。原则上每个创新点支持经费不超过150万元。

2. 申报时只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经费,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在收到拟立项通知后,须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

3. 鼓励项目承担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

五、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处科研管理科联系电话:*,邮箱:*@*q.com

(略) 科技厅联系方式

未来、新兴产业领域联系人:王小军(产业创新促进处)电话:029-8743 7548

区域特色产业领域联系人:陈雅(区域创新处)电话:029-8112 2912

农业领域联系人:李艳杨(农村科技处)电话:029-8177 0897

社会发展领域联系人:孙悦(社会发展科技处)电话:029-8729 4140

总体咨询,未尽事宜, (略) 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重大专项处)咨询。联系人:白东海,联系电话:029-8102 4112、029-8102 1140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29-3366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QQ:*

科研处

**日

各有关单位:

(略) 科技厅通知,根据年度工作部署,为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布局前瞻性、引领性技术,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现就征集2024年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未来、新兴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包括光子、航空航天、陶瓷基复合材料、增材制造、氢能及储能、钛及钛合金产业等。

农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包括乳制品、富硒食品、白酒、猕猴桃产业等。

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包括精准医疗、医疗器械、中药产业等。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

1. 牵头申报单 (略) 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 (略) 所等。

2. 未来、新兴领域重点支持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3. 单位注册(登记)时间为**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4. 由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牵头单位和任务分工。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申报单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须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三)限项要求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 (略) 级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项,含2024年定向委托项目、202 (略)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及本次申报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曾申报2024年项目的申请人即在限申报范围内)。

在研项目负责人(除杰出青年、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不得申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四)诚信要求

项目严禁转包、分包。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三、申报程序

项目均通过“ (略) 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

项目负责人应按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降低指南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一)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提交,申报系统开网时间为**日9:00,请各单位提前准备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我校申报时间:**日9:00至**日17:00。

(二)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经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直报单位除外)逐级审核,生成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电子申报材料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三)注意事项

1. 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立项项目签订合同时须提交一份纸质盖章申请书留档)。

2. 所有项目在申报时无须提交查新报告,由省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统一查新。

3. (略) 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专家库常年开放注册。项目申报人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需在完成专家注册后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应及时更新个人专家库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推荐单位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1. (略) 、杨凌示范区、 (略) 科技局,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推荐行政区内所辖单位的申报项目。

2. (略) 属的高校、 (略) 所、医疗机构及其他科研事业类单位直接报送。

3. 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可作为推荐单位。西北有 (略) 、陕西科 (略) 由母公司推荐申报。

(二)项目预算

1. 项目支持额度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下设若干创新点。每个创新点申报项目数量少于3项的不进入评审环节。原则上每个创新点支持经费不超过150万元。

2. 申报时只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经费,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在收到拟立项通知后,须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

3. 鼓励项目承担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

五、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处科研管理科联系电话:*,邮箱:*@*q.com

(略) 科技厅联系方式

未来、新兴产业领域联系人:王小军(产业创新促进处)电话:029-8743 7548

区域特色产业领域联系人:陈雅(区域创新处)电话:029-8112 2912

农业领域联系人:李艳杨(农村科技处)电话:029-8177 0897

社会发展领域联系人:孙悦(社会发展科技处)电话:029-8729 4140

总体咨询,未尽事宜, (略) 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重大专项处)咨询。联系人:白东海,联系电话:029-8102 4112、029-8102 1140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29-3366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QQ:*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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