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25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竞争立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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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2025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竞争立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JGCTZ清招2024[007号]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清流县2025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竞争立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二次招标),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流县2025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竞争立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二次招标);

2.2项目范围和内容:长校镇江坊溪小流域(茜坑村段)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项目综合治理措施面积850hm2,建设安全生态水系1.4km。主要建设内容:封禁810hm2,村庄绿化美化1处;安全生态水系包括清淤、清障1400m,生态护岸600m,生态巡查步道300m,水保生态园1座。

李家乡黄坑小流域(李村村段)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综合治理措施面积860hm2,建设安全生态水系1.45km。主要建设内容:封禁810hm2,安全生态水系包括清淤、清障1000m,生态护岸400m,生态巡查步道1300m,水保生态园2座。

2.2.1项目总投资:每个项目暂定总投资375万元,补助资金250万元,其余地方自筹。

2.3服务费:批复总投资*3.73%,其中:长校镇江坊溪小流域(茜坑村段)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约14万元,李家乡黄坑小流域(李村村段)水土流失治理项目14万元;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审查通过并修编完成结束。

2.5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工程设计专业*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设计资质和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及主人员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医社保证明)。

3.3投标单位需提供近 (略) 省水利厅批复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业绩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报名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14日至**日17:30分前,将确认函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医社保证明)和业绩证明盖章以PDF的格式发至代理邮箱*@qq.com或邮寄清流县北山天城15幢107号,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公告发布3日后,即**日15: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5月20日至5月23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水利局,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网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闽江上游 (略)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冠成 (略)

地址:清流县北山天城15幢107号

联系人:小陈 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电话:0598-*

附件:确认通知(格式)

确 认 函

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收到你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__________(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JGCTZ清招2024[007号]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清流县2025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竞争立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二次招标),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流县2025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竞争立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二次招标);

2.2项目范围和内容:长校镇江坊溪小流域(茜坑村段)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项目综合治理措施面积850hm2,建设安全生态水系1.4km。主要建设内容:封禁810hm2,村庄绿化美化1处;安全生态水系包括清淤、清障1400m,生态护岸600m,生态巡查步道300m,水保生态园1座。

李家乡黄坑小流域(李村村段)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综合治理措施面积860hm2,建设安全生态水系1.45km。主要建设内容:封禁810hm2,安全生态水系包括清淤、清障1000m,生态护岸400m,生态巡查步道1300m,水保生态园2座。

2.2.1项目总投资:每个项目暂定总投资375万元,补助资金250万元,其余地方自筹。

2.3服务费:批复总投资*3.73%,其中:长校镇江坊溪小流域(茜坑村段)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约14万元,李家乡黄坑小流域(李村村段)水土流失治理项目14万元;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审查通过并修编完成结束。

2.5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工程设计专业*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设计资质和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及主人员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医社保证明)。

3.3投标单位需提供近 (略) 省水利厅批复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业绩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报名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14日至**日17:30分前,将确认函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医社保证明)和业绩证明盖章以PDF的格式发至代理邮箱*@qq.com或邮寄清流县北山天城15幢107号,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公告发布3日后,即**日15: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5月20日至5月23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水利局,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网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闽江上游 (略)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冠成 (略)

地址:清流县北山天城15幢107号

联系人:小陈 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电话:0598-*

附件:确认通知(格式)

确 认 函

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收到你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__________(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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