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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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和交通运输优质服务提升年行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决整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决定自2024年5月起,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向通告如下, (略) 民和交通运输企业积极参与,踊跃提供线索,反映问题。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拦车、扣车,选择性执法,任性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企业安静期”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三)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针对以上三个方面问题,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发现,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反映:

(一)电话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

(二)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西双 (略) 交通巷1号(州交通运输局法制和安全监管科),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项整治不受理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来电,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查办具体案件。

(二)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情况。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及有关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通告。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日


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和交通运输优质服务提升年行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决整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决定自2024年5月起,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向通告如下, (略) 民和交通运输企业积极参与,踊跃提供线索,反映问题。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拦车、扣车,选择性执法,任性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企业安静期”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三)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针对以上三个方面问题,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发现,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反映:

(一)电话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

(二)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西双 (略) 交通巷1号(州交通运输局法制和安全监管科),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项整治不受理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来电,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查办具体案件。

(二)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情况。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及有关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通告。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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