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耳鼻喉科综合治疗台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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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非政府采购) 耳鼻喉科综合治疗台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微信(关注“浙江 (略) ”企业公众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6日下午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B-F(H)-YW*(GK)
项目名称:耳鼻喉科综合治疗台采购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是否允许采购 进口产品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耳鼻喉科综合治疗台采购 | 2套 |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是 | 32.4 | 32.4 |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扫描件;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所投设备清单中包含依据国家规定投标人需具备相应资质的需提供本项材料,否则无需提供)
(2)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所投设备清单中包含依据国家规定投标人需具备相应资质的需提供本项材料,否则无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2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备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依然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
地点:微信
方式:关注“浙江 (略) ”企业公众号,文件获取申请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获取文件联系人:於路莹 联系方式:0571-*电子邮箱:*@*szb.net。
售价:¥*(人民币)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 (略)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3043
财务联系方式:0571-*
*@*szb.net(提供项目名称或编号、开票资料、收件信息并注明专普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下午14:0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略) 稠江 (略) 288号高层次人才创业园B幢503室(1号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6月6日下午14: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稠江 (略) 288号高层次人才创业园B幢503室(1号会议室)
备注: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非必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递交。所有投标人须考虑物流等相关因素,合理计划邮寄时间,尽量在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被视为“逾期送达”。具体要求:
1)邮寄快递地址: (略) 稠江 (略) 288号高层次人才创业园B幢507室,浙江 (略) (略) 收,电话:0579-*,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2)确保投标文件在邮寄快递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快递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建议密封包装后邮寄快递时再进行外包装,投标人对邮寄快递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3)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评审现场如需投标人确认、澄清、说明等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szb.net)向投标人发送并要求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以邮件形式作出确认、澄清、说明等。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采购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 (略) (略)
地址: (略) 商城大道N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西 (略) 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刘璐
质疑联系方式:0571-*
质疑邮箱:*@*szb.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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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耳鼻喉科综合治疗台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非政府采购) 耳鼻喉科综合治疗台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微信(关注“浙江 (略) ”企业公众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6日下午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B-F(H)-YW*(GK)
项目名称:耳鼻喉科综合治疗台采购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是否允许采购 进口产品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耳鼻喉科综合治疗台采购 | 2套 |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是 | 32.4 | 32.4 |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扫描件;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所投设备清单中包含依据国家规定投标人需具备相应资质的需提供本项材料,否则无需提供)
(2)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所投设备清单中包含依据国家规定投标人需具备相应资质的需提供本项材料,否则无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2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备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依然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
地点:微信
方式:关注“浙江 (略) ”企业公众号,文件获取申请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获取文件联系人:於路莹 联系方式:0571-*电子邮箱:*@*szb.net。
售价:¥*(人民币)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 (略)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3043
财务联系方式:0571-*
*@*szb.net(提供项目名称或编号、开票资料、收件信息并注明专普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下午14:0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略) 稠江 (略) 288号高层次人才创业园B幢503室(1号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6月6日下午14: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稠江 (略) 288号高层次人才创业园B幢503室(1号会议室)
备注: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非必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递交。所有投标人须考虑物流等相关因素,合理计划邮寄时间,尽量在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被视为“逾期送达”。具体要求:
1)邮寄快递地址: (略) 稠江 (略) 288号高层次人才创业园B幢507室,浙江 (略) (略) 收,电话:0579-*,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2)确保投标文件在邮寄快递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快递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建议密封包装后邮寄快递时再进行外包装,投标人对邮寄快递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3)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评审现场如需投标人确认、澄清、说明等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szb.net)向投标人发送并要求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以邮件形式作出确认、澄清、说明等。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采购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 (略) (略)
地址: (略) 商城大道N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西 (略) 173号中田大厦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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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询问):施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刘璐
质疑联系方式:0571-*
质疑邮箱:*@*szb.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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