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首批试点验收评估的采购公告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首批试点验收评估的采购公告
索引号: | */2024-38640 | 组配分类: | 政府采购 |
发布机构: | 省发展改革委 | 生成日期: | **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
有效性: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首批试点验收评估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首批试点验收评估
二、预算金额:40万元
三、项目概括:根据《 (略)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浙共富办〔2022〕9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第一批试点验收评估,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数据核查、佐证材料核查、实地考核评估工作。
核评对象为第一 (略) 级试点,分六大领域共28个。其中, (略) 试点5个(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县(市、区)试点23个。
四、服务质量及要求: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熟悉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以及共同富裕试点工作, (略) 级共同富裕相关课题规划;二是具有丰富的评估业务经验,承担过政府部门委托的考核、考评、调研、调查、督查、评估等类似事项;三是服务响应高效,执行能力强,项目组成员需配备专业人员8人以上,其中负责人需要有副高或以上职称,其余人员中至少有3名人员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
时间要求:2024年5月底前完成评估工作。
成果要求:完成自评报告复核、实地核查等工作,提交核评报告。
保密要求:第三方严禁在核评结果发文公布前向核评对象暗示或泄露。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琪璇 0571-*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采购响应文件,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业绩证明材料、参与项目人员名单等。
七、评选方式:本项目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询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分法,经委内评审确定后发布结果公告。
监督部门电话:0571-*
地址: (略) 省政府路8号行政中心2号楼
索引号: | */2024-38640 | 组配分类: | 政府采购 |
发布机构: | 省发展改革委 | 生成日期: | **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
有效性: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首批试点验收评估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首批试点验收评估
二、预算金额:40万元
三、项目概括:根据《 (略)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浙共富办〔2022〕9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第一批试点验收评估,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数据核查、佐证材料核查、实地考核评估工作。
核评对象为第一 (略) 级试点,分六大领域共28个。其中, (略) 试点5个(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县(市、区)试点23个。
四、服务质量及要求: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熟悉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以及共同富裕试点工作, (略) 级共同富裕相关课题规划;二是具有丰富的评估业务经验,承担过政府部门委托的考核、考评、调研、调查、督查、评估等类似事项;三是服务响应高效,执行能力强,项目组成员需配备专业人员8人以上,其中负责人需要有副高或以上职称,其余人员中至少有3名人员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
时间要求:2024年5月底前完成评估工作。
成果要求:完成自评报告复核、实地核查等工作,提交核评报告。
保密要求:第三方严禁在核评结果发文公布前向核评对象暗示或泄露。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琪璇 0571-*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采购响应文件,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业绩证明材料、参与项目人员名单等。
七、评选方式:本项目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询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分法,经委内评审确定后发布结果公告。
监督部门电话:0571-*
地址: (略) 省政府路8号行政中心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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