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靖远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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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靖远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靖远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
2024-05-15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24-05-15 靖远县人民政府

为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着力推进服务带动型的适度规模经营,确保我县玉米生产取得实效,实现全县粮食面积稳中有增,产量稳定增长,保质保量完成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任务。根据《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发〔2024〕3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对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在玉米种植地的深松、旋耕、深翻、玉米飞防、玉米收割等环节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服务组织,并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事项为玉米种植地的深松、旋耕、深翻、玉米飞防、玉米收割。

二、实施主体资格

项目实施主体从符合实施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服务主体中选择。

三、实施主体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证照齐全,工商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

2.具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意愿,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社会信誉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

3.具有与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相匹配的农业、农机技术人员;

4.玉米收割要有收割机1台以上,深松、深耕、旋耕要有1台以上拖拉机。有熟练的农机操作手2人以上,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与项目的作业量;承担玉米病虫害防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需有专业资质,拥有3台以上无人机,有熟练的无人机操作手;

5.有先进的远程农机作业监测设备,运行良好;

6.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制度上墙,财务规范;

7.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保存能力,所有留存档案必须在3年以上;

8.服务主体安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车辆及驾驶员所有证照齐全。

四、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要求的服务主体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地村、乡(镇)择优选择推荐上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由农经站、农机服务中心组成的联合审核组对乡镇推荐的服务主体进行审核,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 (略) 站进行公示,最终确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

五、相关约定

实行服务限价与财政补助相结合。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根据农业生产不同领域、 (略) 场发育成熟度,确定不同的财政补助标准,原则上单环节生产托管亩均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80元。接受托管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贴最高不超过*元。 (略) 场价格,计划玉米种植地的深松补助18元/亩,旋耕补助16元/亩,深翻补助16元/亩,飞防补助8元/亩,玉米收割补助22元/亩。

服务环节、服务技术标准及验收标准详见《实施方案》。

六、其他事项

1、申请表以纸质版原件签字盖章递交,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0日止,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询问事项联系人: 王海银、唐彩春,联系电话:* *;

3、申报材料递送地点:靖远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靖远县农机巷24号)。

附件:1.靖远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2.靖远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组织农机装备统计表

3.靖远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组织农机操作员名单

4.承 诺 书


靖远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

靖远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登记申请表

名称

地址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驾驶员人数

拖拉机、无人机、玉米收割机(台、套)

拟服务区域及面积

申请内容(计划)

服务环节

面积(亩)

单价

(元/亩)

拖拉机/无人机/玉米收割机(台)

合计

村委会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

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靖远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农机装备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机械名称

数量

型号/动力

车牌号

备注

附件3

靖远县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服务组织农机操作员名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农机驾驶证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4

承 诺 书

按照《靖远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本服务组织自愿承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并承诺:

1.本组织具有两年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拥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切实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

2.严格按照《靖远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本组织及时向服务对象公开项目实施内容,接受县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的监督。并承诺我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资料、发票等文件真实有效,对项目质量标准及相关文本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本组织进一步提质增效,提升财务管理和民主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意识切实发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带动作用。

4.严格按照农机操作规程,强化农机操作人员的管理及培训工作,持证上岗,安全操作,保质保量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任务。

5.本组织严格 (略) 场价格的收费标准扣除项目补助标准,确定农户承担部分,确保农户最终受益。

承诺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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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靖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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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着力推进服务带动型的适度规模经营,确保我县玉米生产取得实效,实现全县粮食面积稳中有增,产量稳定增长,保质保量完成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任务。根据《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发〔2024〕3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对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在玉米种植地的深松、旋耕、深翻、玉米飞防、玉米收割等环节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服务组织,并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事项为玉米种植地的深松、旋耕、深翻、玉米飞防、玉米收割。

二、实施主体资格

项目实施主体从符合实施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服务主体中选择。

三、实施主体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证照齐全,工商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

2.具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意愿,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社会信誉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

3.具有与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相匹配的农业、农机技术人员;

4.玉米收割要有收割机1台以上,深松、深耕、旋耕要有1台以上拖拉机。有熟练的农机操作手2人以上,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与项目的作业量;承担玉米病虫害防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需有专业资质,拥有3台以上无人机,有熟练的无人机操作手;

5.有先进的远程农机作业监测设备,运行良好;

6.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制度上墙,财务规范;

7.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保存能力,所有留存档案必须在3年以上;

8.服务主体安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车辆及驾驶员所有证照齐全。

四、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要求的服务主体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地村、乡(镇)择优选择推荐上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由农经站、农机服务中心组成的联合审核组对乡镇推荐的服务主体进行审核,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 (略) 站进行公示,最终确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

五、相关约定

实行服务限价与财政补助相结合。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根据农业生产不同领域、 (略) 场发育成熟度,确定不同的财政补助标准,原则上单环节生产托管亩均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80元。接受托管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贴最高不超过*元。 (略) 场价格,计划玉米种植地的深松补助18元/亩,旋耕补助16元/亩,深翻补助16元/亩,飞防补助8元/亩,玉米收割补助22元/亩。

服务环节、服务技术标准及验收标准详见《实施方案》。

六、其他事项

1、申请表以纸质版原件签字盖章递交,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0日止,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询问事项联系人: 王海银、唐彩春,联系电话:* *;

3、申报材料递送地点:靖远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靖远县农机巷24号)。

附件:1.靖远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2.靖远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组织农机装备统计表

3.靖远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组织农机操作员名单

4.承 诺 书


靖远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

靖远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登记申请表

名称

地址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驾驶员人数

拖拉机、无人机、玉米收割机(台、套)

拟服务区域及面积

申请内容(计划)

服务环节

面积(亩)

单价

(元/亩)

拖拉机/无人机/玉米收割机(台)

合计

村委会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

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靖远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农机装备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机械名称

数量

型号/动力

车牌号

备注

附件3

靖远县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服务组织农机操作员名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农机驾驶证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4

承 诺 书

按照《靖远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本服务组织自愿承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并承诺:

1.本组织具有两年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拥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切实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

2.严格按照《靖远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本组织及时向服务对象公开项目实施内容,接受县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的监督。并承诺我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资料、发票等文件真实有效,对项目质量标准及相关文本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本组织进一步提质增效,提升财务管理和民主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意识切实发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带动作用。

4.严格按照农机操作规程,强化农机操作人员的管理及培训工作,持证上岗,安全操作,保质保量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任务。

5.本组织严格 (略) 场价格的收费标准扣除项目补助标准,确定农户承担部分,确保农户最终受益。

承诺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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