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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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略) 滨海新 (略) 机关 (略) 滨海新 (略) 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 (项目编号:*-F05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5日 发布来源: (略) 滨海新 (略) 机关


项目概况
(略) 滨海新 (略) 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058
项目名称: (略) 滨海新 (略) 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
预算金额:60.*元
最高限价:6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0 60 档案管理服务 诉讼档案数字化,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5日到 2024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书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由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半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所属日期为2023年1月份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滨海新 (略) 机关
地址: (略) 滨海新区大连道1818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明朗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惠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明朗 (略)

2024年05月15日



(略) 滨海新 (略) 机关 (略) 滨海新 (略) 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 (项目编号:*-F05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5日 发布来源: (略) 滨海新 (略) 机关


项目概况
(略) 滨海新 (略) 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058
项目名称: (略) 滨海新 (略) 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
预算金额:60.*元
最高限价:6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0 60 档案管理服务 诉讼档案数字化,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5日到 2024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书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由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半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所属日期为2023年1月份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滨海新 (略) 机关
地址: (略) 滨海新区大连道1818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明朗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惠
电 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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