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地铁1号线彭桥村地块租赁项目招商询价公告
南昌地铁1号线彭桥村地块租赁项目招商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
本项目位于南昌地铁1号线彭家桥地铁站4号出口东南处临时使用土地,占地面积约为4.2亩。计租面积不因中标人实际利用面积的变化而做任何调整。
2、物业现状
2.1本项目为征收地块,项目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无消防验收手续、无竣工验收及备案登记手续、无房屋不动产权证等证照,无水、电、网络接入。
2.2本项目地面已完成平整硬化,并做好围墙封闭。地块出入口已安装自动停车收费道闸系统(包含车牌识别一体机、自动道闸、电脑等相关设施设备),现场已划车位线。具体配套设施设备以现场实际踏勘情况为准。
3、合同租赁期限:3年。
4、租金增长率:第1-2年租金不递增,第3年租金在第2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5、支付方式:“先付后用”原则,地块交付后10日内先行支付前3个月租金,后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提前10日缴纳,租金从交付日次日起计收。
6、经营范围
6.1本项目严禁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业态。
6.2本项目经营范围内严禁使用液化气罐。
6.3本项目经营范围仅用于停车场及车辆配套服务经营使用。
6.4本项目禁止转租、转让、赠与或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处置给任何第三方。
7、特别说明
7.1本项目为南昌 (略) 收储地块,如因政府征迁或轨道集团开发建设需要提前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无条件撤场,招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2本项目为现状出租,不得进行违章搭建改造。租赁期满后中标人必须现状归还给招商人,相关设施设备需完好无损并确保正常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3中标人应自行办理停车许可相关证件(如:停车营业执照等)。
7.4中标人应对停车场现有的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同时还需要对场地的安全进行全权负责。
7.5本项目停车场收费标准需符合物价局及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
7.6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充分全面的了解项目现状条件、项目性质、停车许可证件相关的办理情况以及物业周边环境、配套设施设备的参数和位置设置情况,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为其完全知悉并接受本项目全部配套条件。充分考虑地块现状条件对后期经营过程中带来的不利影响,并在此基础上自行报价。投标人不得以本物业现状存在的各种不利因素及配套实际使用情况作为中标后要求调整租赁价格、解除合同的理由或免责条款。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联系方式:
1、招商人:南昌轨道 (略)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10:00。
3、联系人:刘女士 0791-*(工作时间09时~17时)
4、递交询价文件地点: (略) 东湖 (略) 24号地铁中山大厦写字楼6楼607室。
以上内容所有解释权归南昌轨道 (略) 所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
本项目位于南昌地铁1号线彭家桥地铁站4号出口东南处临时使用土地,占地面积约为4.2亩。计租面积不因中标人实际利用面积的变化而做任何调整。
2、物业现状
2.1本项目为征收地块,项目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无消防验收手续、无竣工验收及备案登记手续、无房屋不动产权证等证照,无水、电、网络接入。
2.2本项目地面已完成平整硬化,并做好围墙封闭。地块出入口已安装自动停车收费道闸系统(包含车牌识别一体机、自动道闸、电脑等相关设施设备),现场已划车位线。具体配套设施设备以现场实际踏勘情况为准。
3、合同租赁期限:3年。
4、租金增长率:第1-2年租金不递增,第3年租金在第2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5、支付方式:“先付后用”原则,地块交付后10日内先行支付前3个月租金,后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提前10日缴纳,租金从交付日次日起计收。
6、经营范围
6.1本项目严禁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业态。
6.2本项目经营范围内严禁使用液化气罐。
6.3本项目经营范围仅用于停车场及车辆配套服务经营使用。
6.4本项目禁止转租、转让、赠与或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处置给任何第三方。
7、特别说明
7.1本项目为南昌 (略) 收储地块,如因政府征迁或轨道集团开发建设需要提前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无条件撤场,招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2本项目为现状出租,不得进行违章搭建改造。租赁期满后中标人必须现状归还给招商人,相关设施设备需完好无损并确保正常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3中标人应自行办理停车许可相关证件(如:停车营业执照等)。
7.4中标人应对停车场现有的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同时还需要对场地的安全进行全权负责。
7.5本项目停车场收费标准需符合物价局及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
7.6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充分全面的了解项目现状条件、项目性质、停车许可证件相关的办理情况以及物业周边环境、配套设施设备的参数和位置设置情况,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为其完全知悉并接受本项目全部配套条件。充分考虑地块现状条件对后期经营过程中带来的不利影响,并在此基础上自行报价。投标人不得以本物业现状存在的各种不利因素及配套实际使用情况作为中标后要求调整租赁价格、解除合同的理由或免责条款。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联系方式:
1、招商人:南昌轨道 (略)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10:00。
3、联系人:刘女士 0791-*(工作时间09时~17时)
4、递交询价文件地点: (略) 东湖 (略) 24号地铁中山大厦写字楼6楼607室。
以上内容所有解释权归南昌轨道 (略) 所有。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