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蓄水池建设项目三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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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蓄水池建设项目三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蓄水池建设项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蓄水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红寺堡区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估算投资1368.*元,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红寺堡区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

2.2 建设规模:项目区规划发展节水灌溉面积5632亩。新建蓄水池1座,设计容积9.*立方米。输水管道设计流量0.33立方米每秒。

2.3 建设内容:1.引水工程。新建斗口1座,引水渠138米。安装测控一体化闸门1套。2.蓄水工程。新建容积9.*方蓄水池1座,容积梯形断面,池深6.5米,内坡比1:3.0。护坡采用砼框格内填卵石结构,厚0.3米,其下铺设复合土工膜(规格250克/0.5毫米/250克);坡脚采用现浇砼结构,宽0.8米,深0.6米;池底从上到下依次为0.6米厚壤土、复合土工膜(规格250克/0.5毫米/250克)。池顶四 (略) 面和围栏。新建控制阀井1座,安装视频监控设备1套。基础采用素土翻夯处理。3.管道工程。铺设输水管道3.39公里,采用DN600毫米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PCP管)。新建放空检修阀井1座,排气补气阀井4座,路涵16座,穿渠建筑物28座。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现对该项目三标段进行招标。

三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1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 (略) 上自行下载。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 (略) 已备案的基本 (略) 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

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或递交纸质保函(保单)。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 (略) 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它:(1)本次招投标采用“不见面电子标”形式,投标单位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发布的为

准。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缴纳形式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4日09时00分,地点为 (略) (略)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红寺堡区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红寺堡区文化街3号

邮 编:*

联 系 人:徐旭

电 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利民西街136号

邮 编:*

联 系 人:尚海娜

电 话:*

2024年05月14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蓄水池建设项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蓄水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红寺堡区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估算投资1368.*元,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红寺堡区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

2.2 建设规模:项目区规划发展节水灌溉面积5632亩。新建蓄水池1座,设计容积9.*立方米。输水管道设计流量0.33立方米每秒。

2.3 建设内容:1.引水工程。新建斗口1座,引水渠138米。安装测控一体化闸门1套。2.蓄水工程。新建容积9.*方蓄水池1座,容积梯形断面,池深6.5米,内坡比1:3.0。护坡采用砼框格内填卵石结构,厚0.3米,其下铺设复合土工膜(规格250克/0.5毫米/250克);坡脚采用现浇砼结构,宽0.8米,深0.6米;池底从上到下依次为0.6米厚壤土、复合土工膜(规格250克/0.5毫米/250克)。池顶四 (略) 面和围栏。新建控制阀井1座,安装视频监控设备1套。基础采用素土翻夯处理。3.管道工程。铺设输水管道3.39公里,采用DN600毫米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PCP管)。新建放空检修阀井1座,排气补气阀井4座,路涵16座,穿渠建筑物28座。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现对该项目三标段进行招标。

三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1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 (略) 上自行下载。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 (略) 已备案的基本 (略) 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

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或递交纸质保函(保单)。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 (略) 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它:(1)本次招投标采用“不见面电子标”形式,投标单位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发布的为

准。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缴纳形式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4日09时00分,地点为 (略) (略)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红寺堡区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红寺堡区文化街3号

邮 编:*

联 系 人:徐旭

电 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利民西街136号

邮 编:*

联 系 人:尚海娜

电 话:*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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