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天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矢量数据更新项目公开报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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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天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矢量数据更新项目公开报名的公告

关于2024年天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矢量数据更新项目公开报名的公告
** 08:00 来源:天等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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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成果的通知》和《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情况,

现对2024年天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矢量数据更新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天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矢量数据更新项目。

二、项目内容: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天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矢量数据进行更新。

三、项目预算金额:按签订合同价

四、公司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略) ,不得参与报名活动。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等县农业农村局二楼种植业管理股(天等县城南办公区1号楼第2楼)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需留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账户开户许可证。

3.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凭据。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必须提供)。上述材料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六、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天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及电话:黄兴亮0771-*

地址:天等县城南办公区1号楼第2楼种植业管理股

监督部门:中共天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天等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71-*

天等县农业农村局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关于2024年天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矢量数据更新项目公开报名的公告
** 08:00 来源:天等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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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成果的通知》和《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情况,

现对2024年天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矢量数据更新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天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矢量数据更新项目。

二、项目内容: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天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矢量数据进行更新。

三、项目预算金额:按签订合同价

四、公司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略) ,不得参与报名活动。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等县农业农村局二楼种植业管理股(天等县城南办公区1号楼第2楼)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需留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账户开户许可证。

3.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凭据。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必须提供)。上述材料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六、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天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及电话:黄兴亮0771-*

地址:天等县城南办公区1号楼第2楼种植业管理股

监督部门:中共天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天等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71-*

天等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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