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区域环保问题诊断排查环保管家服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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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区域环保问题诊断排查环保管家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区域环保问题诊断排查(环保管家)服务

二、项目简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现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环保问题诊断排查技术服务,降低环保违法风险,防范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使企业的生产行为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和监管要求。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R询价

四、预算金额:40万元

五、最高限价:40万元

六、技术服务主要内容:

1. 园区整体环境质量和企业问题现场诊断排查。

2. 编制园区环保管家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3.对园区重大入园项目所涉及的废气、废水、固废问题等提出准入意见。

4.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要求,为园区提供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解读,帮助园区和企业了解最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提供环保咨询服务。

5.一年组织两次环保培训活动,提高园区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促进企业内部的环保文化建设。

6.协助园区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提供事故应急处理的技术支持,减少环境事故的影响。

7.协助园区进行环保项目的申报和资金申请,争取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资金支持。

七、服务时限

*年期限,每季度开展服务的园区环保问题排查。

八、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和业务工作经验。

九、申请提交资料

1.申请方正式书面申请(包括机构名称、注册资金、人员组成、资产状况、以往业绩等基本情况);

2.机构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往年类似工作证明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联系地址: (略) 金川区新华东路68号(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楼1407室)

2.联系人及电话:张禄芬 *

3.联系邮箱:*@*63.com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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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略) 区域环保问题诊断排查(环保管家)服务

二、项目简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现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环保问题诊断排查技术服务,降低环保违法风险,防范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使企业的生产行为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和监管要求。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R询价

四、预算金额:40万元

五、最高限价:40万元

六、技术服务主要内容:

1. 园区整体环境质量和企业问题现场诊断排查。

2. 编制园区环保管家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3.对园区重大入园项目所涉及的废气、废水、固废问题等提出准入意见。

4.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要求,为园区提供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解读,帮助园区和企业了解最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提供环保咨询服务。

5.一年组织两次环保培训活动,提高园区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促进企业内部的环保文化建设。

6.协助园区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提供事故应急处理的技术支持,减少环境事故的影响。

7.协助园区进行环保项目的申报和资金申请,争取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资金支持。

七、服务时限

*年期限,每季度开展服务的园区环保问题排查。

八、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和业务工作经验。

九、申请提交资料

1.申请方正式书面申请(包括机构名称、注册资金、人员组成、资产状况、以往业绩等基本情况);

2.机构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往年类似工作证明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联系地址: (略) 金川区新华东路68号(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楼1407室)

2.联系人及电话:张禄芬 *

3.联系邮箱:*@*63.com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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