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第五人民医院高压进线线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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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第五人民医院高压进线线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蕲春县 (略) 高 (略) 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5 16:26|发布单位:中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5-28|项目监管地:蕲春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蕲春县 (略) 高 (略) 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20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蕲春县 (略) 高 (略) 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4.*(万元)

6、最高限价:94.*(万元)

7、采购需求:

蕲春县 (略) 高 (略) 工程,具体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2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详实的数据资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四级或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3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一毂清风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 (略) 》《蕲春县 (略) 》发布。3、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投诉热线:0713-* 投诉邮箱:*@*q.com 4、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湖北省 (略) (网址http://www.ccgp-http://**/)上发布。 (略) 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 (略) 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 (略)

地 址:蕲春县刘河镇刘河大道

联系方式:叶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 (略)

地 址:蕲春县吴庄 (略) 东区12 号

联系方式:江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女士

电 话:*

蕲春县 (略) 高 (略) 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5 16:26|发布单位:中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5-28|项目监管地:蕲春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蕲春县 (略) 高 (略) 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20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蕲春县 (略) 高 (略) 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4.*(万元)

6、最高限价:94.*(万元)

7、采购需求:

蕲春县 (略) 高 (略) 工程,具体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2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详实的数据资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四级或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3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一毂清风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 (略) 》《蕲春县 (略) 》发布。3、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投诉热线:0713-* 投诉邮箱:*@*q.com 4、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湖北省 (略) (网址http://www.ccgp-http://**/)上发布。 (略) 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 (略) 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 (略)

地 址:蕲春县刘河镇刘河大道

联系方式:叶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 (略)

地 址:蕲春县吴庄 (略) 东区12 号

联系方式:江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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