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关于金秀县三角乡三角村委村民合作社业务综合楼、金秀县三角乡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三角乡村集体经济联合体建设项目-3#、4#楼项目选择检测服务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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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关于金秀县三角乡三角村委村民合作社业务综合楼、金秀县三角乡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三角乡村集体经济联合体建设项目-3#、4#楼项目选择检测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拟对金秀县三角乡三角村委村民合作社业务综合楼、金秀县三角乡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三角乡村集体经济联合体建设项目-3#、4#楼项目选择设计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金秀县三角乡三角村委村民合作社业务综合楼

2.金秀县三角乡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

3.三角乡村集体经济联合体建设项目-3#、4#楼项目

二、项目地点

金秀县三角乡三角街

三、项目采购内容

金秀县三角乡三角村委村民合作社业务综合楼、金秀县三角乡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三角乡村集体经济联合体建设项目-3#、4#楼项目的检测。主要包含:建筑工程检测。

四、报价依据

1.金秀县三角乡三角村委村民合作社业务综合楼检测预算控制在*元以内;

2.金秀县三角乡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检测预算控制在*元以内;

3.三角乡村集体经济联合体建设项目-3#、4#楼项目检测预算控制在*元以内;

4.采购预算控制价超出预算控制范围的竞标报价无效;

5.接受询价的单位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分别对以上项目进行报价。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六、接受询价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持相关工程检测资质单位。

2.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七、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供应商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和设计资质、近年来供应商实施项目业绩材料。

八、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以上采购项目的报价均含材料费及税费等,请各投标人于2024年5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密封盖公章报送至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地址:金秀县三角乡三角街13号三角乡人民政府),联系人:*伟鹏,联系电话:*,监督人:黄小莲,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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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拟对金秀县三角乡三角村委村民合作社业务综合楼、金秀县三角乡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三角乡村集体经济联合体建设项目-3#、4#楼项目选择设计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金秀县三角乡三角村委村民合作社业务综合楼

2.金秀县三角乡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

3.三角乡村集体经济联合体建设项目-3#、4#楼项目

二、项目地点

金秀县三角乡三角街

三、项目采购内容

金秀县三角乡三角村委村民合作社业务综合楼、金秀县三角乡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三角乡村集体经济联合体建设项目-3#、4#楼项目的检测。主要包含:建筑工程检测。

四、报价依据

1.金秀县三角乡三角村委村民合作社业务综合楼检测预算控制在*元以内;

2.金秀县三角乡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检测预算控制在*元以内;

3.三角乡村集体经济联合体建设项目-3#、4#楼项目检测预算控制在*元以内;

4.采购预算控制价超出预算控制范围的竞标报价无效;

5.接受询价的单位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分别对以上项目进行报价。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六、接受询价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持相关工程检测资质单位。

2.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七、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供应商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和设计资质、近年来供应商实施项目业绩材料。

八、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以上采购项目的报价均含材料费及税费等,请各投标人于2024年5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密封盖公章报送至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地址:金秀县三角乡三角街13号三角乡人民政府),联系人:*伟鹏,联系电话:*,监督人:黄小莲,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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