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分公司水晶乡水晶街开发南路13号门面房屋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象州分公司水晶乡水晶街开发南路13号门面房屋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象州分公司水晶乡水晶街开发南路13号门面房屋租赁采购项目”的项目采购人为“ (略) 来宾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公示)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为有效抢占通讯核心商圈,拟租赁象州县水晶乡水晶街开发南路13号门面房屋作为自建自营营业厅,建筑面积为88.31平方米,房屋租金按2000元/月(不含开票税费)租入,年租金为24000元/年(不含开票税费),租赁期:五年,合计租金*元(不含税),含税租金为*元。自**日-**日,房屋租金按年支付。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采购[2019]10号《关于 (略) 单一来源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符合非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情形13“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蔡水成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PORTAL/
公示期自**日至**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来宾分公司
电话: *
邮箱: lbhttp://**@chinatelecom.cn
地址: (略) 兴宾区盘古大道中116号
邮编: *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略) 来宾分公司
日期:**日
“象州分公司水晶乡水晶街开发南路13号门面房屋租赁采购项目”的项目采购人为“ (略) 来宾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公示)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为有效抢占通讯核心商圈,拟租赁象州县水晶乡水晶街开发南路13号门面房屋作为自建自营营业厅,建筑面积为88.31平方米,房屋租金按2000元/月(不含开票税费)租入,年租金为24000元/年(不含开票税费),租赁期:五年,合计租金*元(不含税),含税租金为*元。自**日-**日,房屋租金按年支付。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采购[2019]10号《关于 (略) 单一来源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符合非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情形13“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蔡水成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PORTAL/
公示期自**日至**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来宾分公司
电话: *
邮箱: lbhttp://**@chinatelecom.cn
地址: (略) 兴宾区盘古大道中116号
邮编: *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略) 来宾分公司
日期:**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