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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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3年度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752号)精神,我厅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20 (略)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现向社会公开询价,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及时间要求

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评价指 (略) 各市县( (略) 外)进行实地调研和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并对进 (略)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提出意见建议。

完成时间:**日前。

最高限价:18万元。

二、申报机构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履行调研评估工作所必需的人员,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参加本次询价工作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失信记录及经营活动异常记录。

三、报价文件要求

如有意参加本次报价,请于**日前提交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含每个项目的内容、单价和总价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简介、“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报价承诺书、报价单位从**日至今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等相关资料。报价单位按照以上顺序胶状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文件需要密封并在外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价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公章。

所提供的资料均应真实有效。

我厅将另行组织询价比选,确定中标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胥泽辉,*(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00)。

地址: (略) 美兰区海府路59号512室。

附件:1.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

2.报价承诺函

3.报价单位从**日至今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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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3年度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752号)精神,我厅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20 (略)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现向社会公开询价,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及时间要求

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评价指 (略) 各市县( (略) 外)进行实地调研和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并对进 (略)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提出意见建议。

完成时间:**日前。

最高限价:18万元。

二、申报机构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履行调研评估工作所必需的人员,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参加本次询价工作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失信记录及经营活动异常记录。

三、报价文件要求

如有意参加本次报价,请于**日前提交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含每个项目的内容、单价和总价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简介、“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报价承诺书、报价单位从**日至今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等相关资料。报价单位按照以上顺序胶状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文件需要密封并在外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价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公章。

所提供的资料均应真实有效。

我厅将另行组织询价比选,确定中标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胥泽辉,*(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00)。

地址: (略) 美兰区海府路59号512室。

附件:1.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

2.报价承诺函

3.报价单位从**日至今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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