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堤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央空调及办公家具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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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堤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央空调及办公家具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南堤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央空调及办公家具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堤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央空调及办公家具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本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因此本招标项目不需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项目业主为清河县葛仙庄镇南堤村民委员会(清河县葛仙庄镇南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级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清河县葛仙庄镇南堤村民委员会(清河县葛仙庄镇南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南堤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央空调及办公家具采购

2.1.2项目编号:*KC*

2.1.3主要建设内容:南堤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央空调及办公家具采购 ,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建设地点:清河县葛仙庄镇南堤村

2.1.5供货安装期:10日历天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以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3.2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地址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cn )、“信用中国” http://**)。

3.3 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日至**日(北京时间,下同),登*(http://**)登记注册认证,并上传7000元电子保函凭证(注:备注项目名称)。完成后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定于**日10时00分,在清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公开电子招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网站、清河县葛仙庄镇南堤村民委员会信息公示栏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盲评"方式评审。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县葛仙庄镇南堤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利存工程项目管

清河县葛仙庄镇南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清河县葛仙庄镇南堤村 地址: (略) 新华区泰华街29号天林商务大厦E座一区1006

联 系 人:任士青 联 系 人:何卫利

电 话:0319-* 电 话:0311-*


,河北, (略) ,新华区,清河县,石家庄,031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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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堤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央空调及办公家具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本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因此本招标项目不需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项目业主为清河县葛仙庄镇南堤村民委员会(清河县葛仙庄镇南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级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清河县葛仙庄镇南堤村民委员会(清河县葛仙庄镇南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南堤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央空调及办公家具采购

2.1.2项目编号:*KC*

2.1.3主要建设内容:南堤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央空调及办公家具采购 ,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建设地点:清河县葛仙庄镇南堤村

2.1.5供货安装期:10日历天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以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3.2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地址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cn )、“信用中国” http://**)。

3.3 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日至**日(北京时间,下同),登*(http://**)登记注册认证,并上传7000元电子保函凭证(注:备注项目名称)。完成后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定于**日10时00分,在清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公开电子招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网站、清河县葛仙庄镇南堤村民委员会信息公示栏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盲评"方式评审。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县葛仙庄镇南堤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利存工程项目管

清河县葛仙庄镇南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清河县葛仙庄镇南堤村 地址: (略) 新华区泰华街29号天林商务大厦E座一区1006

联 系 人:任士青 联 系 人:何卫利

电 话:0319-* 电 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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